2007年12月29日,江西省委办公厅发布了2007年最后一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通报,群众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落实。(2008年1月2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江西日报》)
据2007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从去年5月开始,江西省委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开通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人们只要拨打手机电话、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就可以将需要向江西省委反映的重要情况、意见建议和社会动态直接发送到省委办公厅,办公厅根据情况编成信息直接报送省委领导,经领导同志批示后即交由有关部门办理。省委办公厅规定,一般情况限时一个月,复杂情况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并将一个时期的查办处理情况,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
江西省委办公厅能够立足于真心倾听民声,并一直坚持将“民声通道”的办理情况进行媒体公布,接受监督,其精神实在可嘉。但是笔者在浏览了该省2007年最后一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通报时,发现公示的都是一些落实和办理了的情况,换句话说,都是展示政府“功劳”的一面;却没有见到一条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根本无人搭理的建议和问题的“披露”。对于这样“报喜不报忧”的公示,实在不知能起到怎样的社会监督作用?
对于反映问题者来说,自己反映的问题,办理了自己肯定会知道。比如说,反映林权证没有加盖县政府公章的问题,章盖了问题就解决了;再比如说,反映村级公路因高速公路施工被损坏未及时修复的问题,路修好了群众就看到了。所以,群众对自己反映问题的渴望,不是办理了没有,而是有没有及时办理,或者说为什么没有办理。当然,媒体公示“民声通道”办理情况,群众能够在面上了解一下有哪些情况被受理并办理了,但是一些没有很好办理或根本没有受理的情况,群众却还是无从得知。
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虽然也开辟了“政民互动”、“意见投诉”等“民声”栏目,并且也会通报来信办理情况,但是往往看到的也只是已经办结的,而一些拖延不办或无人问津的来信,却很少在政府网站上进行“显示”。笔者猜测,作为网站程序来说,肯定是可以显示正在办理或过期未办理等信件的,之所以没有显示,绝不会是网站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是迫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压力。一个网站长期公布没有办理的信件,的确是会有损于党委政府的形象。但是,不公布了,就表示党委政府的形象好了、领导干部的办事效率高了吗?我看未必。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地方政府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人民政府。党员干部无论是做哪一件事情,没有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都是很难做好的。而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哪里来,一方面来自于党性的锤炼和自身的修养,另一方面则是对矛盾和问题的正视。群众向我们党委政府反映问题,一方面说明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尽如人意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另一方面那是群众交给我们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已经办理的和一些阳光的方面,我们当然要大力地宣传,而对没有办理和一些阴暗的角落,我们也应该大胆地公布,赋责任、压力给干部,还公平、正义于群众。
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一贯作风。在对待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矛盾和问题的时候,如果我们满足于展示自己做了什么、做了多少,而不去追问没做多少、为什么没做,那是对“为民”责任的逃避和对群众的糊弄,也是弄虚作假的一种表现形式。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道理谁都懂,但一定要真正落到实处,才是真的懂、真的用!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元旦之际,看望普通群众时说,“老百姓的事就是国家大事,教育、住房、保障、医疗这些事关民生的事就是国家大事。”笔者认为,与其自报“成绩”,公布“民声通道”的已办理情况,还不如敢于“揭丑”,将一些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的“民声”事项公布出来,并将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的大名给附上,起到的监督和警示作用可能更强。只有让那些拿老百姓的事情不当回事的单位和个人脸上挂不住,才能真的做到“老百姓的事就是国家大事”。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放在嘴上喊的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件为民的小事上的。“报喜不报忧”是该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
新闻链接:
江西省委办公厅发布第24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
江西省委月收短信两千条:短信服务成"民声通道"
据2007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从去年5月开始,江西省委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开通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人们只要拨打手机电话、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就可以将需要向江西省委反映的重要情况、意见建议和社会动态直接发送到省委办公厅,办公厅根据情况编成信息直接报送省委领导,经领导同志批示后即交由有关部门办理。省委办公厅规定,一般情况限时一个月,复杂情况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并将一个时期的查办处理情况,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
江西省委办公厅能够立足于真心倾听民声,并一直坚持将“民声通道”的办理情况进行媒体公布,接受监督,其精神实在可嘉。但是笔者在浏览了该省2007年最后一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通报时,发现公示的都是一些落实和办理了的情况,换句话说,都是展示政府“功劳”的一面;却没有见到一条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根本无人搭理的建议和问题的“披露”。对于这样“报喜不报忧”的公示,实在不知能起到怎样的社会监督作用?
对于反映问题者来说,自己反映的问题,办理了自己肯定会知道。比如说,反映林权证没有加盖县政府公章的问题,章盖了问题就解决了;再比如说,反映村级公路因高速公路施工被损坏未及时修复的问题,路修好了群众就看到了。所以,群众对自己反映问题的渴望,不是办理了没有,而是有没有及时办理,或者说为什么没有办理。当然,媒体公示“民声通道”办理情况,群众能够在面上了解一下有哪些情况被受理并办理了,但是一些没有很好办理或根本没有受理的情况,群众却还是无从得知。
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虽然也开辟了“政民互动”、“意见投诉”等“民声”栏目,并且也会通报来信办理情况,但是往往看到的也只是已经办结的,而一些拖延不办或无人问津的来信,却很少在政府网站上进行“显示”。笔者猜测,作为网站程序来说,肯定是可以显示正在办理或过期未办理等信件的,之所以没有显示,绝不会是网站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是迫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压力。一个网站长期公布没有办理的信件,的确是会有损于党委政府的形象。但是,不公布了,就表示党委政府的形象好了、领导干部的办事效率高了吗?我看未必。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地方政府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人民政府。党员干部无论是做哪一件事情,没有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都是很难做好的。而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哪里来,一方面来自于党性的锤炼和自身的修养,另一方面则是对矛盾和问题的正视。群众向我们党委政府反映问题,一方面说明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尽如人意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另一方面那是群众交给我们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已经办理的和一些阳光的方面,我们当然要大力地宣传,而对没有办理和一些阴暗的角落,我们也应该大胆地公布,赋责任、压力给干部,还公平、正义于群众。
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一贯作风。在对待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矛盾和问题的时候,如果我们满足于展示自己做了什么、做了多少,而不去追问没做多少、为什么没做,那是对“为民”责任的逃避和对群众的糊弄,也是弄虚作假的一种表现形式。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道理谁都懂,但一定要真正落到实处,才是真的懂、真的用!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元旦之际,看望普通群众时说,“老百姓的事就是国家大事,教育、住房、保障、医疗这些事关民生的事就是国家大事。”笔者认为,与其自报“成绩”,公布“民声通道”的已办理情况,还不如敢于“揭丑”,将一些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的“民声”事项公布出来,并将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的大名给附上,起到的监督和警示作用可能更强。只有让那些拿老百姓的事情不当回事的单位和个人脸上挂不住,才能真的做到“老百姓的事就是国家大事”。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放在嘴上喊的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件为民的小事上的。“报喜不报忧”是该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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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办公厅发布第24期“民声通道”办理情况
江西省委月收短信两千条:短信服务成"民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