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是否可以改判?


  广东佛山市中院今天对格林柯尔系掌门人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与唐万新一样,顾雏军这个产业帝国大玩家从纵横捭阖风光无限,到四面楚歌身陷囹圄,确实都算得上是传奇人物,他们都是因为骗了上市公司和银行几十亿的钱还不上垮掉了!郎咸平演讲中说过,他们都是分食国企资源盛宴中贪婪欢快的舞者,最终玩火自焚。

  平心而论,从个人能力方面,唐万新和顾雏军这两人心智和胆识还有气魄都算是中国老板中少有的,德隆和科龙或者说格林柯尔从小到大长为巨鲸,迟早会跃出水面风云雄霸天下,不断寻找新的食物链,需要更多的资金资源补充血液循环。

  假以时日,这俩人也许真能完成中国的产业整合案例,成就中国的GE、三星和LG。只是一旦你资金断流快玩不转,政府不可能像拯救国企(包括国有银行和证券公司)那样去拯救民企,媒体与民众历来就是成者英雄败者贼,口水和板砖一起上,如此里应外合,他们当然只有死路一条。

  但这世上最容易谈论得的就是成败,最难评说的就是善恶。我们很容易将身边的万事万物的结局都简单地归于道德品行的正负所致,须知在商场如战场,不能简单地以道德品质论短长的,或者说不能用简单的道德观念论短长。追逐利润是资本的本能,也是企业家的使命。

  我无意为顾雏军平反,只是就是论事,发表个人看法而已。顾雏军只不过是玩资本游戏的魔方玩失败了,终于下了水!那些在岸上的成功者呢?难道就没有这样的违规行为吗?从这个角度来说,顾雏军案应该可以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