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其他:
1、银行费用:对××公司支付给县工商银行代办处咨询信用签证费和信用等级评优费,如能提供有关协议、合同及收费凭证,其支付金额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可准予列支。
2、资金引进费:对××公司支付给县工商银行个人的资金引进费,如符合县政府文件的规定,可准予企业以合法凭证列支。
3、公休假工资:对××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公休假工资,如经企业董事会决定,可准予在工资项下列支。
4、污染赔偿费:对××公司通过粮食部门支付给农民的污染赔偿费,应准予企业按实际支出数额列支。(摘自国税函发[1990]1426号《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合营企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费用列支问题的批复》)
1、银行费用:对××公司支付给县工商银行代办处咨询信用签证费和信用等级评优费,如能提供有关协议、合同及收费凭证,其支付金额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可准予列支。
2、资金引进费:对××公司支付给县工商银行个人的资金引进费,如符合县政府文件的规定,可准予企业以合法凭证列支。
3、公休假工资:对××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公休假工资,如经企业董事会决定,可准予在工资项下列支。
4、污染赔偿费:对××公司通过粮食部门支付给农民的污染赔偿费,应准予企业按实际支出数额列支。(摘自国税函发[1990]1426号《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合营企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费用列支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