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考虑在海外广泛设立「中华文化中心」


  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也日渐增强。做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拥有广泛和深入的文化影响力同样也是必不可缺少的。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城市和非洲、拉美、东南亚的一些外交重点国家有计划地建立一批「中华文化中心」以开展「公众外交」活动,对实现中国的外交战略和加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争取一个和平友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也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文化交流和宣传推广,配合实现国家的整体外交战略目标是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的一般通行做法。如英国的「英国文化协会」,法国的「法国文化中心」和美国国务院属下的「美国新闻署」等,均通过广泛设立的海外机构,开展积极主动的文化渗透和扩张活动。

  中国如能重整文化,教育、侨务和外交部门的已有资源,重新规划布点,有重点、有步骤地在海外建立一批半官方色彩的「中华文化中心」,必能起到宣传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友谊、团结海外华侨华人的作用。因此建议新组建的「中华文化中心」应统一归口管理、选派得力文化专业的外交人员、及拨付充裕运营资金,确保该机构良性运行。中心的活动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1.举办中文学校、培养学生及师资、协调组织全球的「汉语水平考试」等。

  2.举办文物、美术展览、音乐、戏剧、舞蹈和武术表演及培训等。

  3.安排政界、文化界、侨界人士的民间形式交流互访。

  4.组织、安排中国传统节日及重大节日的民间庆祝活动。

  5.出版、发行有关中华文化的书刊、音像作品和运营专业文化网站等。

  6.开放面向海外公众的中文图书阅览室,多媒体音像室。

  原已在法国、埃及等国家建立和存在的若干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也可以考虑在此原则上重新调整定位,协调统一运营模式。

  (此文为作者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第0330号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