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律师作《物权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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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621日,谢律师给汪家拐街道办事处全体干部作了一堂《物权法》讲座。
    
    2007
3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街道办事处作为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承担了繁重的基层基础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在日常工作中面临大量的法律问题。例如街道城管部门能否收缴占道无证经营的小贩的物品、城市房屋拆迁是否侵犯了老百姓的房屋所有权等都是街道工作人员必须面临的问题。
    
    
针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特点,当日的讲座主要围绕物权的平等保护、物权法定、物权的公示公信等基本原则,并结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讲解。特别是对公共利益的理解、界定,以及实践中遇到的困惑结合现实案例进行了分析,理清了思路,收到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