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学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原载《求是》,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90%以上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如何叫人信服?
王学军局长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全国信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来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和部门受理的来信来访中,有90%以上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发生量实现了‘四个下降’,特别是信访总量继2005年出现12年来首次下降后,2006年再次下降15.5%。”
关于信访工作的成效,王学军局长是用“数字”说话的。一是信访问题的解决程度,一是信访量的下降比率。在笔者看来,“90%以上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一点魅力也没有。也实在叫人无法信服。
笔者关心的问题是,这里90%以上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的问题是如何界定的?因为有些信访人到信访机构去上访,信访机构要么是以各种理由不接待,因为要是接待了就意味着将来是要处理其相关问题的。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善,将来是要占是否及时妥善处理百分比的。如果未能及时妥善处理,这就会影响到其工作的“成效”。
为了有一个比较高的接访率以及处理率,各地的实际做法要么是如上所述根本就不接待,要么是简单接待,也是应付差事,压根就不给登记,凡此种种,信访者终究无法成为统计意义上的信访者,其所需要反映的问题也就自然无法成为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还有一种情况,一边是成群结队的上访,一边却是整装待发的截访。而且截访回来以后,有的是冠上莫须有的罪名诸如在政府机关滋事、在北京闹事,然后以扰乱社会治安或者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为由将其拘留,或者各级地方政府会给他们开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实际上是变相的人身“软禁”。且一般都规定不能擅自离开学习班,连家都不能回。如此限制人身自由,与监禁有何区别?
有的还要遭受各种形式的肉体和精神的折磨。这些情况在全国各地决不是个别现象。仅笔者知道的,最近就有好几起因上访被拘留、被“软禁”而将当地的派出所、公安机关告上法庭的官司。
各地都有驻京截访的工作人员,国家信访局长怎么不公布每年各地方政府“成功”“截访率”呢?也好让我们知道各地方政府是多么“积极”、“主动”施政啊?!为什么我们的国家信访局长对此只字不提?难道是对此一概不知?这些问题难道不应该引起国家信访局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吗?如果国家信访局对此不理睬、不重视,那是不是意味着国家信访局默认或者已经认可地方政府的如许做法?
此外,各地方政府在对付上访人的问题上存在着形形色色的“高招”。针对现在的信访问题都是分级管理、属地落实的原则。下级针对上级转过来的信访问题,往往可以通过虚假材料以应付上级。上级信访机构往往也不会过多过问和追究。而信访者也不知道当地政府给上级信访机构呈送了什么样的材料。如果信访人不再追究或者继续上访的话,案件不就据此了结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如果上级信访机构据此终结信访人的信访。那这也算“及时妥善处理”的事件?
试问,这样的90%有何意义?简单的常识告诉我们,如果90%以上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为什么上访的过程本身还是那么艰难?如果90%以上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为什么人们试图通过上访解决问题还是那么难以尽如人意?如果90%以上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我们的社会应该很和谐了?
一位曾经干过6年警察、现在某市政法委工作的朋友看过笔者《安徽利辛五条人命大案,缘何八年都破不了案?》(该文因涉及所谓的一些现实“敏感”问题,无法在一些网站刊发,笔者只能将其发表在一些社区和挂在自己的博客上面)一文之后,特别强调,与其花费大量的钱财上访,还不如多花些心思找到犯罪嫌疑人。找到犯罪嫌疑人才是问题的核心。上访有用吗?受害者年逾七旬的老父亲、兄长多次到省、市、县公安部门上访,效果如何呢?铁的事实恰恰印证了这位朋友的慎重劝告:上访没有用,上访解决不了问题。
基层政权如何可能解决信访问题?
关于基层政权解决信访问题,王学军局长“从实践看,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也大都可以在基层得到解决。《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和‘加强县级信访工作’作为重点……三是中央对县级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县级政权具有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条件,处理区域内的信访问题最有发言权、最有办法。因此,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县级政权组织的作用,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诚然,绝大多数信访问题确实是发生在基层,且难以解决,所以才需要去上访,才需要去越级上访。但是,基层发生的问题未必就能在基层得到解决,更遑论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县级政权确实具有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的基本条件,也确实容易了解和把握问题及其发展动向。而且容易与信访人沟通,在感情上也容易沟通。
如果基层发生的问题能够在基层解决,那实在是一件好事。既可以节省信访者的大量时间、精力、财力成本,也可以节省行政本身的运作成本。而且如果基层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能够积极主动作为的话,问题的解决确实相对比较容易。理论上我们确实期待基层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问题在于,我们面对的基层政权与我们所要期待的地方政府,存在严重脱节。因此,将信访问题努力解决在基层之说也往往不是这么简单和轻而易举之事。
首先,现在的民众对于地方政府大多是秉持一种不信任、个别地方恐怕是极端不信任的情形。前些年不是流行“中央满天晴,省里起乌云,市县刮大风,乡镇淹死人”这样的顺口溜吗?这说明什么?政权越是下移,其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越是受到怀疑。越是基层政府,越是难以博得老百姓的信任。如此情形,如何让信访问题在基层政权解决?
其次,很多问题就是与基层政权及其工作人员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他们要么是直接利益主体,要么是利益相关者,要么是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者。其间的关系盘根错节,枝繁叶茂。如此情形,信访问题反映的是谁?针对如此坚不可摧的关系,势单力薄的信访者如何可能攻破?信访问题如何能够在基层政权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再次,有些基层领导干部自身就是黄赌毒等多毒俱全。有些还是黑社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代理人。在如此一把手控制的地盘和势力范围内,如果涉及与其相关的问题,你说无论你怎么去上访,恐怕都是无济于事。上访者没有遭到信访对象的报复要算幸运、乃至是万幸。
此外,现在的基层政权的腐败,有多少不是群体腐败?多少大案的背后不是窝案?这里面只要牵涉到其中某一官员,就等于牵涉到整个官员群体。信访者眼中的“官官相卫”、沆瀣一气难道就没有道理?!
在笔者所关注的A省某县的一个村庄的征地补偿问题上发生的农民与乡政府的争议问题上,该省省委书记和省长也曾为此批示,且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也曾带队调研过。乡政府确实少给了很多农民征地补偿款。此后,农民数次找县纪委要求解决问题。县纪委官员说,我们不能查×××(原来就是案件事发地的镇党委书记,后升为县委组织部部长),因为他现在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我们得罪他不起。
上述关于安徽利辛命案的事例亦是如此。受害者的老父亲不知道去了多少次利辛县公安局。可是八年来,问题至今依然没有解决。
近年来,笔者接触了数起信访事件,如果用我们国家信访局长的观念,依赖基层政府来解决问题,只怕这些信访人再等待几十年、上百年,都不知道能否解决问题。他们不做希望,我也无法看到丝毫的希望。
这就是我们的现实!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信访事实!
简单的问题在于,谁会自己为自己建造坟墓?如果不是建造秦始皇陵的话!谁又会自掘坟墓?谁又会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果他不是疯子或者大脑有问题的话!
质言之, 一方面,信访问题确实应该尽量在基层、特别是在县级政权解决,另一方面,我们发现,现在的问题恰恰就是基层政权无法解决信访问题。就算基层政权能够解决一些信访问题,也是在上级或者高层的强压之下不得不解决一些问题。就是这样的强大压力,结果也未必尽如人意。有不少地方依然敢于顶风做假造假,信访问题是如何如何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以应付上级和高层。这就是一个悖论。如何破解这一悖论?这正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
文章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1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