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道德信仰
经济大发展,社会大转型。大转型带来的阵痛传导到精神层面,时常显露出传统美德被物欲侵蚀乃至俘获的景象,道德的力量变得有些微弱。由此,我们应该反思: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还要不要坚守道德?
尽管有不同的主张,但不可否认,在一个正常社会里,道德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有着不可替代作用,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力量。因此,我们需要对道德充满敬畏。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社会变了,生活宽裕了,但人也变了。变在哪?有人就说,我们在追逐物质利益的同时,“义”也被丢了,完全丧失了对传统道德的信仰。
完全丧失道德信仰,或许言重,但道德现状不尽如人意可能是一个比较客观的描述。在我们周遭环境里,确实有着许多违背道德、弃道德于不顾的现象。比如,我们经常会听到各种抱怨:坐车投假币,与老幼病残孕乘客抢座、不让座;破坏公物,“到此一游”随处可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缺斤短两;恩将仇报等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有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为人不师表;不收红包就不好好看病;不信守承诺,……缺乏官德、师德、医德等等各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还有不孝敬父母,养情人、“包二奶”等违背家庭美德的不齿行为。
诸多的不良现象都是社会转型的副产品。我们看到,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传统社会格局被打破,各自在这个流动的社会里,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努力地通过各自不同的方式谋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满足。在这一过程中,利益多元,价值取向多元,由此带来道德观念复杂多变,一切行为都有“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以为“我就这样,谁也管不着”。
客观来说,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就是尊重个体决策自主,但是,“谁也管不着”是走向了极端,其实质上是缺乏对传统道德的坚守,在追逐物质利益的同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忽视了对自己内心的观照。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常被视为内心的法庭。发自内心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在很多领域是法纪力量所难以达到的。正如有评论说,一个没有道德心的人,在众目睽睽、法律约束的明处可能不会触发犯罪,而在自认为无人知晓就可能易起违法犯罪之心。一个有道德心的人,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挥道德净化思想的作用,自警、自省、自律,不致偏离正确的人生轨道。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对传统道德有不同看法和理解非常正常。时代变了,传统道德的内涵也需要与时俱进,正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比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至今仍闪耀时代光芒的精神需要弘扬,而“三从四德”等有悖时代精神的东西,需要抛弃。但是,不能借口个体自由而将传统道德全盘否定。
人是社会的人,不能脱离所处的社会环境而独立生存,不能也不可能将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作为生活的全部。每个人在追求物质利益过程中,还要做到不妨碍和损害别人,对职业忠诚,对家庭负责等,正确处理好这些物质利益之外的社会关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否则就不会顺利也不会持久。正如民谚所言:德立,百善从之。立德从善,实现内心的和谐,也就在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中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从而也为自己进一步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成为个人持续发展的基础。
其实,我们身边有很多执著地践行道德的优秀楷模。9月20日,一批基层的凡人道德模范得到表彰,。他们是社会各界从身边推荐出来的道德模范,在平凡的生活中做出了“不平凡”业绩。尽管当选的是少数人,但从中应关注两点:一是群众积极参与推选,表明他们心中自有一杆秤,是非分明,善心犹在,对这些模范身上体现出的道德风尚充满敬仰并积极推崇。在民间,道德还有它的市场,也是最大的市场;二是明确表明,我们社会坚持什么,倡导什么,在弘扬主流的社会道德价值观过程中促进社会和谐。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平民道德楷模的精神最能感动人心。他们平凡的举动里透出的道德力量不一定很大,但一定是不寻常的。我们相信道德的力量。
道德是立人之本,立国之基。一个人仅有物质,不管他多么富有,失去道德力量的支撑,难以挺立;一个社会就犹如一座大厦,不管多高多华丽,失去道德力量的支撑,就会倾斜,最终将轰然倒塌。我们要挺立做人,社会大厦要屹立东方,就需要弘扬正气,重拾道德信仰。
目前,最要紧的就是行动。正如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说,应该热心地致力于照道德行事,而不是空谈道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恪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平凡中孕育崇高。 (文/杨良敏 刊于《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07年第十期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