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观察:从网络侵权想到日本侵略


 

    有人可能会想,我在说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一个是侵权,一个是侵略,有什么关系呢?我认为的关系是,侵权和侵略都是侵犯的表现形式,只是行为方式的严重性不同。为什么我会从侵权想到了侵略呢?要说明白这个问题,我要先来说说一件侵权的事情。

    前几天,我在雅虎网的首页博客版块,看到了一篇被推到了头条的文章-《男人们,别让你们的老妻太难堪》。这个题目,和我在2006年9月24日写的一篇文章《男人们,别让你的老妻太难堪》的题目只有一字之差。点进去一看,,果然是我那篇文章,一字不差,连标题都和我的文章一模一样;雅虎网上推出的文章题目加的那个字,还是编辑加上去的。并且,该文完全不注明文章来源,由于文章在一个叫作“忽略水蒸气”的网民的博客里头,很自然地别人会认为这是他写的文章。我自己是从事法律事务的,我非常清楚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我作品的著作权的侵犯;因为作品的著作权是不需要经过登记确认的,只要作品一写出来,不管是不是发表,作者就已经取得了著作权了。我对这种剽窃和抄袭的行为非常地反感,于是,我就在他这篇文章的后面留了言,希望他能立即停止这种明目张胆的抄袭行为。同时,我也给雅虎网发了信,希望他们能删去网上的侵权文章。另外,我在雅虎网我的博客中,把我这篇老文章推了出来。
    很快地,“忽略水蒸气”就在我的文章后面给我留了言:
   
    不好意思,偶转载的网页也没有著名作者~!偶开博客并不是为了提高文章的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只是为了记录一下对自己也许有用的文章,多长点见识。如果我真有什么恶意或不可告人的事,干嘛要写上自己的年龄,谁都看得出不是我写的,文章我已删除,在这说句对不起~!最后转一篇有署名的文章,希望你能看一下,我不是想为自己开脱,只是希望长辈能有一刻比晚辈更宽容的心。
                                      淡看网上抄袭
                           【笑人老顽童】原创 2004-07-24 16:01:37
  在中年(国)总有那么一些“王海”活跃在社区,对社区写手们的大作进行验证,特别对身披红花的名牌产品,他们更是把关甚严,照顾有加。只要被他们发现有抄袭之嫌的蛛丝马迹,他们就会往返各大论坛进行求证,直至找到确凿证据。
  
  对“王海”们的打假精神,老顽童深感佩服。但是在这虚拟的网络世界,老顽童却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如此认真、如此执着,更没有必要对网络上的抄袭现象如此嫉恶如仇。
  也许有人会说“诚实、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不错,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都必须用诚实、诚信这一原则来约束自己。网络是虚拟的,但网络后面的人并不虚拟。网络给人们提供了一个休闲的平台,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有的网友为了能在网络中找回自信,找回自我,车拼西溱的摘录了一些文章,用自创的名义贴到了网上;有的网友为了贪图一时的虚荣,得到一时的自我安慰、自我满足,抄袭了一些别人的东东贴到了中年;有网友为了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把他们认为写得较好词汇或段落借用到自己的贴子中,虽然这些都有抄袭之嫌,但他们的目的和其他原创作品的网友一样,只是为了休闲,只是为了开心或者说只是为了灌水。不管是原创的还是抄袭的,在这里只是一种游戏形式,只是一种娱乐方式。
    只要抄袭之人不是为了伤害他人,不是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就应淡看网上的抄袭行为,以豁达、大度、理解、宽容的态度来对待这一现象。
    大家都看明白了:一方面“忽略水蒸气”并不否认这篇文章是从我那里拿来的;另一方面,他又通过引用别人文章的办法想告诉我,一位叫“笑人老顽童”的网民有一个观点,那就是网络世界本身是虚拟的,让我们这些原创者不要太认真了。这个观点我觉得很可笑,所以,在他已经把我那篇文章拿掉了之后,我不想再多说什么。因为不管任何人有多么随意的想法,可惜他还没有到那可以立法的程度。法律规定原创者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也不管发表在哪里,是纸面上还是网络上,只要作品一创作出来,作者就拥有了著作权,任何人想用任何玩世不恭的办法来随意地曲解法律,都是很徒劳的,所以,我不想和一个小孩子多理论什么。
    但是,这起侵权事件却让我想明白了一个有关侵略的道理。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再三说,希望日本的高层官员们不要再去参拜靖国神社了,不要再用各种方式掩盖他们的侵华事实了,不要再用各种借口掩盖他们所实施的南京大屠杀等的暴行了,可是,中国人的一再呼吁和严正交涉,并没有得到日本官方的积极回应。这也是七七卢沟桥事变发生七十年后的今天,中国人最感遗憾的一件事情。我们很自然地会想:那么严重、持久、而公开的侵略暴行,给中日两国人民都造成了多么深重的灾难,为什么日方至今都没有对这个问题有更加深刻地认识呢?由于这起发生在我身上的网络侵权的小事情,我把这件关乎两国民众感情的大事情想明白了。就是当侵权者并不否认他做了侵权事情的时候,他会为他的侵权行为找一个特别合适的借口;找一套特别合适的理论,来为他的行为辩解。“忽略水蒸气”只有24岁,他就能想到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且还拉别人来助阵,似乎显得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多,似乎显得他很无辜。一个小孩子在一件小事情上尚且有这个能耐,老辣得多的日本政界老头们,能不知道这样做吗?能不会用这种逻辑来为自己的前任曾经的罪行辩解吗?人的心思有共通性,正道有正道的道理,强盗也有强盗的逻辑。
    这段时间,为了纪念中国人刻骨铭心的七七事件,我们国家正在热映纪录片《南京》。中国人看得泪流满面,中国人看得感慨万千,可是这是我们正道人的感受,日本那些强盗们的继承者呢?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对我们正道人来说是强盗的人,对强盗本身来说却是他们窝里的英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去看问题,不可能得出同一个结论来。
   我为什么要专门指出这一点呢?因为我们国家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不断地花着太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证明日本侵略中国时的一些事情,比如说南京大屠杀,比如说强征中国妇女去做慰安妇,比如说强征中国劳工到日本去做苦工。这些事件的调查、取证和诉讼,结果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好。我们经过漫长的等待,并没有等来久违的公平和正义。我希望我们不要在这上面再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了。
   首先,让强盗承认他的罪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其次,即使是我们拿出了再多的证据,强盗们往往也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背着牛头不认账。世界上又没有常设的来解决国与国之间这些纠纷的国际法庭,谁来判决是我们说得对,还是日本人说得对呢?既然没有任何判决和主持世界范围内的公平和正义的国际机构存在,我们花那么多精力和代价去证明的意义在哪儿呢?
   我认为,我们只要记住我们的历史,让中国人世代都不要忘记中国人曾经遭受的屈辱、苦难和侵略就可以了,不要期望日本人会去承认什么;因为,我们对历史的记载和认识,并不以侵略者是否承认侵略为前提。我们更多地需要做的,是现在比遭受侵略的那个时候,和对方在实力上的对比,要从原来的劣势变成优势,这才是最主要的。如果我们一方面在想方设法地证明日本人曾经对中国人造成的伤害;另一方面,我们国家有大量的男人愿意到日本去打工,并且千方百计地想取得日本籍的资格,想成为一个日本人,而我们国家又有太多的女人以嫁到日本为荣幸、为自豪、为得意的话,我们那种努力证明的意义在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