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房价勿忘道德风险


9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森豪公寓骗贷案中失职的3名银行工作人员和两名律师进行了一审宣判,3名银行工作人员和两名执业律师因失职分别获刑1年2个月至5年不等。“7.5亿才判这么点,有的还是缓期,真值!”媒体披露这一消息后,有读者作了这样的评论。虽然,我愿意相信法院的宣判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是,我想我们同时也不能忽视的是,读者如此评论至少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房地产调控千万别忘记了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指的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有关道德风险,在经济界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案例: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几位颇有经营理念的大学生据此搞了一个自行车保险,保费为标的物的15%。按照常理,这些搞保险的学生应有5%左右的利润。但实际结果却并非如此,原因是该自行车保险运作后,自行车被盗率迅速超过了15%。问题出在哪儿?关键在自行车投保后,有些学生的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了。

 

     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甚至有人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是信息不对称。如上面这个案例中,办自行车保险的学生无法分辨哪些学生在有保险的条件下依然会小心谨慎(我们姑且称这些学生为好学生),而哪些学生在有保险的条件下会变得粗心大意(我们姑且称这些学生为坏学生),由于对好学生和坏学生没法区分,因此只能以同样的价格卖给他们自行车保险,这样就产生了坏学生买到自行车保险后,行为随之发生扭曲。

 

    第二是行为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的后果。既然自行车被盗后,所有的损失100%由保险机构来承担,所以那些坏学生平时就更加不注意对自行车的安全防范了。

 

    既然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点,道德风险解决的途径自然也就有两条。

 

    首先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性要求普遍十分严格,对信息弄虚作假者的惩罚自然也就相应很严厉,也惟有如此,一个社会才可能成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一个市场才可能成为一个良性、健康的市场。

 

    其次是要消除那种“把利益留给自己、把损失转给别人”的可能,即行为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担全部的责任。如果行为者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话,最终的结果只会是纵容“坏学生越来越坏”。

 

    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会成为世界历史上影响时间最长的房地产泡沫?有研究者指出,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由于当年日本政府的救市。

 

    日本房地产泡沫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累积,到90年代初期泡沫破裂,日本银行系统出现了大量的呆账、坏账。当时,日本政府担心银行的破产可能会导致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危机,于是决定对这些银行进行注资抢救,但没有料到的是,银行却因此有恃无恐,最终反而导致了危机的扩大和蔓延。从1991年房地产泡沫破灭直到现在,日本经济一直没能走出萧条的阴影,甚至被人比作二战之后日本的又一次“战败”。

 

    此次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后,针对美联储的救市行为,经济学家谢国忠先生写了一篇措辞极为尖锐的文章《央行们该停止救市,扔掉格林斯潘那套把戏》,文章指出“央行们应该关注价格稳定而非金融市场的稳定,所提供的流动性也应仅限于抑制泡沫破裂所形成的乘数效应”。文章强调“一些人应当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情负责”,“现在该是行动的时候了,让那些骗子公司倒闭大吉!央行们该把格林斯潘那一套把戏(注:在金融市场不稳定时向市场释放流动性)扔到脑后了”。

 

    对央行们拯救行动“说不”,谢国忠并非孤身一人,持同样立场的经济学家大有人在,如英国央行行长金恩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态度,“不明智的贷款人应该为他们不明智的决策承担后果,央行并不是用来保护这些人的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8月31日,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发表讲话时,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帮助那些面临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危险的购房者克服困难,保住他们的住房,但他同时表示,政府不会帮助投机者或是那些明知道自己负担不起却还要购房者摆脱困境。

 

    而当天,在怀俄明州举行的央行行长和经济学家聚会上,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表示,美联储将考虑金融市场的走势可能会对市场之外的领域所产生的广泛影响,但他同样指出,美联储不会为投机者买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论从道德风险理论的角度讲,还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前车之鉴,抑或是从此次美国应对次级贷款危机的举措来看,有一点是最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那就是必须让“投资/投机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