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港股“空买”机制(6)


——“无钱”也可以买港股!

武汉科技大学 董登新(教授)

  众所周知,港股交收期(即交割期)统一规定为T+2。然而,各个经纪行(即券商)对投资者的交收规则却是另有差别的,这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和经纪行之间的关系,以及经纪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因此,有关经纪行的交收规定,投资者在开户时,必须仔细阅读你的经纪行与你之间签订的“客户协议”之具体条款。

  一般地,有的经纪行可能要求客户下单买入前,必须事先存入款项,而有的经纪行可能只要求客户在T日或T+2日付款即可。也就是说,当投资者资金不足时,你也可以先买股票,之后再付款或当日卖出平仓,这种交易行为笔者称之为“空买”。

  同样地,投资者在卖出股票时,有的经纪行可能要求出售股票的客户必须预先存入股票,而有的经纪行则可能允许客户先卖出股票,然后再存入股票。也就是说,当账户无股时,你也可以先借股卖出,之后再买入该股偿还,这种交易行为笔者称之为“空卖”。(“卖空”机制将在下篇文章给大家介绍)

  在大陆,投资者买卖证券时,只有事先足额现金支付,才能买入所需证券。然而,在香港,投资者买入证券时,既可选择全额支付,也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空买”:

  (一)贷款融资申购新股

  为了获得新股上市首日的溢价收益(尽管也有少数新股上市首日是折价的),投资者在现金不够多的情况下,可以向你的开户经纪行(即券商)申请贷款融资申购新股。不过,贷款是需要按天计息的,若不中签,你就会有利息净损失;如果中签,但上市首日折价,则你就会遭受利息与折价双重损失。因此,贷款融资申购新股值得慎重。

  (二)即日买卖(俗称“即日鲜”)

  “即日买卖”,港人通称“即日鲜”,它是指在同一交易日內买入并卖出某股票,借此从当天股价波动中获利,但这种交易一般不需要支付实际资金。典型的“即日鲜”炒家一般会选择在一天之内频繁快进快出、低买高卖,他们往往在同一天內,来回买卖多次,并很少持股过夜,以降低市场风险。

  由于即日买卖并不需要足额的资金,只要你能在当天将买进的股票卖出(相当于即日平仓),就不会发生全额交收的情形,而只需要按差价结算即可,当然,更不必动用保证金方式(俗称“孖展”)。

  即日交易的最大风险,一是操作反向导致当日高买低卖;二是买入的股票午后突然停牌,不能卖出。因为有的港股午后突然宣布停牌是很常见的现象,因此,当你的“即日买卖”已经买入,直等当天股价涨上去便卖时,结果该股意外停牌,则你当日就不能卖出,次日经纪行定会催你交收现款,那时,如果你不能存入现款,便只能改做“保证金”方式了。这样的风险便是出乎意外的。此外,据称做“即日鲜”的人,如果不能克制自己的赌性,很容易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赌博上瘾”。

  (三)保证金方式(俗称“孖展”买卖)

  当账户现金不足时,投资者可向开户经纪行借入部分款项购买股票,港人通称“孖展”,也可称为“保证金”交易。它实际上是一种以即将买入的证券或原先存放的证券作为抵押品或担保物的融资行为。提供这一服务或开展这一业务的经纪行,必须事先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保证金融资”牌照。

  投资者如果进行“孖展”交易,则必须事先在经纪行开立“保证金”户口(俗称“孖展”户口)。在保证金方式下,投资者透支购入一定金额的证券时,必须事先存入部分款项,这部分存入款项就是“保证金”。

  保证金比率是指保证金与拟购入股票市值的比值。保证金比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纪行的商业需要。

  投资者出售证券后,必须根据“孖展”信贷的条款偿还借款,这种交易方式的利润等于卖出证券所得减去购入证券的成本,再减去交易费用及“孖展”贷款利息后的余额。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和放大功能,因此,一旦行市下跌,你可能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是被迫自愿卖出股票,或是强制被卖出股票,这都将可能让你蒙受重大损失。因此,在进行“孖展”买卖时,投资者必须谨慎考虑自身的财务承受能力以及对行市的把握精准度。

  (注:本篇只是介绍了港股“空买”机制,下篇将介绍港股“卖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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