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内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税收(32)


  土地增值税实行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土地使用权预征率3%,营业、办公用房预征率2%,住宅、综合楼及其他房地产预征率1%。其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转让房地产收入×预征率。

  纳税人应在房地产单位项目竣工决算后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合同、土地受让合同、建设项目立项报告批复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批复、税务登记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预缴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

  主管地税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审核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预缴土地增值税额、多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面积划分情况及其他需审核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