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创业”新政激活陕西非公经济


“全民创业”新政激活陕西非公经济

记者 张敏洁

622日,由西安市委、市政府牵头,22个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起草的《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一经出台便在社会上引起了的强烈反响,近日,在这一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古城西安在时隔10多年后再次在掀起一股全民创业的浪潮。

据悉,这一新政策旨在落实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在陕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发出的“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号召,并且进一步加快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步伐,从而最终实现西安在建设西部强省的进程中走在全省的前列的目标。

此前刚刚闭幕的陕西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上,赵乐际也明确表示,要用十年努力让陕西人均收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他还特别指出,增加收入是城乡居民的共同要求。要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激励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使广大群众各显其能、各展其才,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不断增加收入,普遍增加家庭财产,并且建立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份 ,赵乐际就在调研时就提出了西安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

《若干意见》力推全民创业

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是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参与制订这一具有战略性意义政策的西安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肖争光说。

而据了解,新出台的《若干意见》主要涉及四部分内容:一是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二是努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和平台。三是加大全民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肖争光表示,全民创业《若干意见》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劳动、知识、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社会的优化配置,使得创业资源的内在活性最大限度的激发出来,从而最大限度的创造社会财富,增加人民收入。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应紧紧抓住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这个时代的主题,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增加人民收入最终达到民富市强这个目标。

同时他表示,新的《若干意见》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一是对现有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整合。整个文件从结构、提法、政策上都提出了新意,最主要的表现是这次的全民创业不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下海经商”热潮,其区别在于经商只是创业当中的一种形式,而且是技术含量等各方面因素要求不太高的一种形式,而当时的经商其主要特点是只要脑子活、有胆量、能吃苦,就能成功。另外,这次提出的全民创业是一次理性的创业,不是盲目的创业,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基础上的创业。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三是借鉴了外地的成功经验;四是从西安市实际出发,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五是社会反响比较好,尤其是市民的反响也比较大,咨询和讨论比较大,就连咸阳、渭南等兄弟城市也前来学习经验。

省市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助推全民创业 

     随着这一备受瞩目的惠民政策的继续推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全民创业。

据了解,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就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对在西安创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给予资助,并且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创业政府还将给予最高100万元有偿资金投入。同时,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对于辞去公职创业的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对此,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干部不仅要成为改善创业环境的主力军,也应成为带头创业的模范。另外,针对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退役士兵创业的,政府将给予免交3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而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而西安市财政局局长肖西平也公开表示,西安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西安市全民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而几乎与此同时,西安市工商局也出台了降低创业门槛、简化服务程序、减免费用、改变管理方式等20条具体措施,力图通过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全力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最大程度地推进全民创业。

  西安市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介绍,在一系列举措中,最为令人欣喜的是大幅降低创业门槛,激励投资人自主创业的做法。首先体现在放宽创业投资主体上。突破过去的规定,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其委托代理人行使自己作为股东的权利。同时将可以作为投资主体组建公司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个范畴,扩大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等更大的范围。

而另据了解,西安市工商局还将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创业投资提供良好准入环境。各类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企业备案登记从10个工作日缩短到当场办结。对包含41项内容的简易登记注册事项由原来受理、核准的两级审批程序改为实行一人审批制,符合一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对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电话预约、全程跟踪和一对一的特殊服务,以此促进五大主导产业的加快发展。

《若干意见》是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近年来,西安市经济发展很快,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但是,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西安市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落后位次。自主创业意识不强,创业环境不尽如人意,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财产性收入比重偏低,非公有制经济总体上发展不快,已经成为西安市实现率先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根据分析,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发达地区的差距,主要是家庭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的比重太低;农村居民的收入和发达地区的差距,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的比重太低,西安拥有230多万的农村劳动力,但是外出务工的只有40万。发达地区的农民有上万元的存折,我们这里有些农户家庭财产就很少。

  去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中占的比重只有44.5%,这也是造成我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差距比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肖争光表示,一方面我市创业环境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市民自主创业发展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去年,我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在15个副省级城市排第5位,不是我们的钱多得花不完,而是钱少又不善于投资,没有把储蓄变成金融性资产,也就不可能有大的增值

而今天的全民创业,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进入新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背景下,被赋予了新内涵的创业活动。

这次全民创业,还特别强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民创业。包括注重规划、保护生态环境、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水平、注重节能降耗、推广节水节能技术等。特别是提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创业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不搞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宝通表示,西安科技强、文化强、经济强,但是经济总量不如沿海发达城市,关键是全民创业做的不到位,而《若干意见》的正式出台实施,正是抓住了要害、重点,认识到西安存在的问题,做的正确的决策。

张宝通说,创业的根本动力是人们内心涌动着的挥别贫穷、奔向幸福的强烈渴望,而现实中恋土恋乡、安于现状,小富即安、不富图安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推动全民创业,首当其冲的是要引导民众摒弃依赖政府、守土恋家等各种不思创业、不敢创大业的落后意识,倡导乐于吃苦、敢于冒险、勤于创业、勇于争先的创业精神。要全力营造创业氛围,从而加快农民向居民和商人转变、打工者向老板转化、个私业主向企业家转型、干部由官场向市场转移,形成千军万马共建小康的滚滚热潮。

全民创业的推进是全民思想解放的过程

对此,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表示:全民创业不是一个新话题,20多年前也曾经有过全民下海的热潮。但今天的创业不是简单盲目的全民经商、乱摆地摊,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基础上,赋予新内涵的创业活动,是通过劳动、知识、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社会优化配置,使创业资源的内在活性最大限度地激发,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让老百姓的收入快速增加的创业活动。可以说,全民创业是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化。

而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赵守国表示,改革开放近30年来,西安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推进。但是,西安的经济发展明显带有政府主导、外资推动的特征,尚未形成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的氛围和环境,尚未激发全民创业的意识和热情,从而导致西安的经济发展缺乏持续的源动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快,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合理,财产性收入比重偏低,社会就业压力增大。因此,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战略举措,找到了西安实现率先发展的最重要、最关键、最根本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我一直认为,在中国,在西安,不是失业者太多了,而是创业者太少了。可以相信,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战略举措的实施,必然给西安的发展带来新机遇,注入新活力,增加新动力,进而实现西安的率先发展。

西安市社科院院长夏泽民表示:对创业者来说,必须首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创业就是使命,创业就是人生的价值,创业就是神圣的责任的意识,依靠创业求生存、求发展、求和谐、求民族国家的兴旺与发达。其次要不断增强创业者的能力。创业不可能一帆风顺,创业必将遇到很多困难,甚至挫折,每一个创业者都必须树立和培养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精神,只有这样才可能创业成功。

  力促中小企业发展陕西鼓励群众创业

赵乐际在陕西省第11次党代会的报告中称,陕西省鼓励非公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

陕西省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国防科技工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它行业和领域。

进一步落实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消除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陕西省的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

尽管陕西的非公经济发展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但早在1997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就创造性地推出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两个《决定》,陕西省国税局、地税局、土地局、工商局、人事厅、财政厅、劳动厅、省教委、经贸委、体改委、原人行陕西省分行等相继出台了14个配套政策,在兼并国企、市场准入、社会保障、人才安置、税收优惠、资金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而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是专门为解决非公经济发展资金采取的措施。当时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陕西省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有关财税问题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关财税问题的暂行规定》两个配套文件。后一个文件明文规定“各地市县财政按上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际缴纳地方税的5%列支出预算,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各地县财政从财源建设基金中拿出1/3,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并协调有关部门,从财政安排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紧接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生产资金管理局还制定了“陕西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强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是当地政府用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专项资金。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市场竞争力强、产业联动高、发展潜力大、效益好的项目;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附加值高的民营科技企业;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销售畅、经济效益好、见效快的种、养、加等农业产业化项目。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由地(市)县财政委托所属的生产资金管理部门管理,实行有偿使用、按期交费还本、滚动发展。此外,还对借款对象、借款条件、借款程序、借款期限和使用费率、借款合同、借款担保以及借款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出台的这两个《决定》被认为是陕西经济发展史上的亮点和重大突破。当地政府为实施两个《决定》作了很大努力,除了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外,陕西省还专门成立了两个《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后的2003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陕西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

2005年,陕西再次出台了《陕西省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平等准入,公平待遇;进一步扩大对非公有资本的市场开放,加大财税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领导,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一系列扶持和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措施。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陕西省非公有经济已经发展到较高水平和相对稳定阶段。成为推动陕西省经济发展的一支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陕西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8万余户,比上年增加一半以上,注册资金、从业人员分别达到超百亿元和近150万人。新登记私营企业8000余户,同比增长一倍多,累计达到10.2万户,突破10万户大关。其中,私营有限公司总数达到8万余户,占私企总数的近八成。

目前陕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超过百万户,注册资本达1110多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2785户,5000万元以上279户,超亿元76户,民营企业集团245家。涌现出一大批像陕西东岭、西安海星、丹尼尔等经济实力与竞争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和陕西长宏铝业、彬县煤炭等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形成了一批如“银桥乳业”、“开米”等国家名牌产品。富士达、康鸿等一大批民营科技企业异军突起,成为陕西发展非公经济潜力巨大、优势明显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对于陕西省民营经济来说,2006年可以说是关键的一年。特别是在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省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推动下,陕西省民营经济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目前,民营经济已成为陕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31%上升到45%左右,平均每年拉动全省经济增长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占陕西税收总额的比重已接近50%,尤其在地税缴纳方面,至2006年11月底,陕西民营企业共完成利税100亿元以上,占全省地税收入的55%以上,成为陕西税收的重要来源和共同富裕的基本力量。

尽管目前陕西民营经济发展成就颇丰,开始从“量变”向“质变”飞跃,但分析人士指出,陕西民营经济占GDP总值的比重,仍比65%的全国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这是一个不小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落实“非公经济36条”和陕西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措施推进不平衡;行业准入总体上进展缓慢;部分政府部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疑私、怕私、防私”的陈旧观念;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贷款困难;创业辅导、信息服务、企业诊断、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或不健全等因素都极大地制约着陕西民营经济的发展。

有关人士呼吁,目前陕西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后仍需要从优化发展环境、消除外部瓶颈、增强自主创新、提升经营水平等多方面着力提升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潜能。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陕西省民营企业协会会长安启元表示:“陕西省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市场发育程度和非公经济发展上的差距。要缩小差距,加快发展,就要正视差距,找准症结。”安启元指出:“目前陕西省非公经济已初具规模,纵向比有长足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发展水平低,横向比仍是‘总量小,实力弱’,还存在不少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没有昔日的小企业就没有当今的大企业,没有星星之火,也就形成不了燎原之势。催生小企业是陕西经济发展的一个突破口。要解决全社会创业、就业和增收的问题,就必须发展小企业。这是陕西省众多的专家、学者的共识。

而从7月1日起执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则把“扶小”、“抓大”作为立法的基本思想,从政府管理、资金支持、鼓励创业、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等七个方面依法保障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派出10位局领导分赴省内各市,宣讲解读实施办法,深入企业了解发展状况,为企业排忧解难。

据悉,为了把陕西省党代会提出的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壮大县域经济的目标落到实处,陕西省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从宣传落实当地首部《促进法》入手,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群众创业。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王锋表示,陕西省党代会为我们提出了新的目标,在学习的同时要抓好落实。首先要催生小企业,增加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二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用外来资金技术嫁接改造我们的企业,三是加大产业集群建设,壮大县域经济,四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而就在最近,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也在一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座谈会上也表达了和安启元相同的观点,他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是陕西省经济整体动力不足、机制不活、发展不快的症结,是就业压力大、群众收入低的重要原因。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齐心协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赵乐际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突出重点、强化支持、营造环境,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宽投资领域和市场准入,在政策、体制和操作层面上扫清障碍,克服“名义上开放、实际上限制”的现象。促进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大力推行股份制、合伙制,建立担保体系,解决融资困难问题。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和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在工伤、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赵乐际还强调,非公有制企业要克服小富即安、小绩即满的现象,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发展能力。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加快产业集聚,善于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主动与他们的产业链相衔接,承接上下游产品的生产,不断提高配套协作水平。增强创新意识,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特色产品。增强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力争创造更多的知名品牌。

而这些观点无不显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对非公经济的重视,换句话说,也只有陕西非公经济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我们目前所倡导的全民创业才能真正成为现实,也才能最终实现陕西成为西部强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