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保姆”的另一个使命


“同床保姆”的另一个使命


    自11月6日《三秦都市报》报道的陕西劳务市场出现“同床保姆”以来,“同床保姆”就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各种声音都有。然而,就当媒体的声音稍低时,这不,昨天的中新网上又爆出了合肥惊现“陪睡保姆”的新闻。此报道一出,又一次把“同床保姆”推上了舆论的焦点。
     无论是陕西的“同床保姆”还是合肥的“同睡保姆”,说的都是那些50多岁以上的单身老人,用高薪找一个既能做家务还要能像妻子一样的谈心、交心、睡觉的保姆。
      所以,这样一来,这个不同于一般保姆的“同床保姆”,有人说她属于一种“情人”,有人说这是一种“性交易”。而律师则说“陪睡保姆”属于违法行为,因其触犯了治安处罚条例,应该予以取缔。也有人却认为,当一位渴望交流的孤独老人,在接受保姆照顾时,与保姆产生了感情,进而交往,“这有问题吗?”
      确实,如果说“同床保姆”像妻子,可她又没有法律的认定;如果说“同床保姆”是雇主的“情人”,她在当地又是公开“同居”的,俨然就像个夫妻;如果说“同床保姆”就是保姆,那她不仅要做家务,而且她还要陪雇主谈心、聊天、上床睡觉的。
    所以,当“同床保姆”最近被新闻媒体爆出来后,这个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的“保姆”,在目前的中国,有很多人对其还是很不理解的。
     其实,这个“同床保姆”在上海好几年前就有了。不过在上海,那时她不叫“同床保姆”的,而是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生活保姆”。
   尽管,现在人们还是用批判的观点去看待“同床保姆”,认为这不是个“好事”。但是,笔者认为,同床保姆的出现,对中国现在和未来社会来说都未尝又不是个“好事”啊。
    大家知道,在中国,上世纪40年代、5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基本上都已变成了老年人了。虽说他们这两个年代的人,有的有好几个子女,子女独生的属少数。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这两个年代的人的子女,有的由于工作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对单身老人的照顾并没有做到像法律上规定、要求的那么好。所以,如何照顾好单身老年人的这一问题,在当今的中国现已日益突出,并已引起国家、社会和人们的广泛关注。
    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一个开端,而发生这一人口老龄化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应该是在二十一世纪了。
     因为,在中国,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出生的人是最多的。而且,生活在城市里的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人,他们的后代都是些独生子女。不要到本世纪中叶,这两个年代的人都将步入老年阶段。所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一个老年人很多,人口老龄化很严重的国家。而他们的子女,就是两个年轻的后代将要照顾四个老人,甚至五、六个老人。这是一个多么沉重的生活负担和精神压力啊。所以,到那时,如何去照顾好老人的问题,尤其是单身老人的问题,也就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以后可以大量的去发展老年公寓。是的,这算是一个方法。从表面上看,老年公寓能解决老年人的吃与住的问题。但是,对单身老年人的“情感”上的需要问题,公寓是解决不了的。尤其是对一些身体健壮的单身老年人来说,生理上更是无法去满足的。实际上,我们也知道,对单身老年人来说,孤独、渴望情感的交流,才是单身老年人的最主要,也是最实质性的问题之一。这恰恰又是老年公寓解决不了的一个核心问题。
     然而,当“同床保姆”的出现,上天就赋予了她去很好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使命。因为,“同床保姆”和单身老人的“结合”,就象一个“家庭”。所以,无论是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问题,还是感情和生理方面的需要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用“同床保姆”这一方法解决单身老年人的“孤独、渴望情感的交流”的问题,老年公寓是无法替代的,也是替代不了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在中国出现的“同床保姆”问题,不仅不是一个“坏事”,而且还是个“好事”,更是一个能够攻克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难题的“大好事”。
    当然,现在的“同床保姆”,还有很多方面是不符合当前的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要求的。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的社会学家和法律专家们去研究,去制订一种法律制度,去规范她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的要求,让人们都能乐意去接受她。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