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个层面上处理“一个中国”的共识问题


在三个层面上处理“一个中国”的共识问题
    [夕阳迎朝晖] 于 2005-11-05 11:10:12首次发表于人民网强国社区

    今年四、五月,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后访问大陆。中国共产党胡锦涛总书记分别和他们会谈,并发表了公报。各方均坚持“九二共识”,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一个中国的含义,还没有一致的认识,要各自表述。

    我不自量力,对处理这个问题提点建议。
    首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实际情况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着大陆,这是没有人争论的;
    台湾,自l945年10月回归祖国后,包括1950年国民党撒离大陆后,始终在中华民国的治理下,这也是事实。
    现在的问题是:
    大多数台湾同胞反对分裂,反对“台独”,但又不急于统一,也不接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一国的一国两制。中国国民党和亲民党领导人是反映了台湾同胞的意见的。

    中国大陆如果无条件地承认中华民国,很可能成为事实上的两个中国,或者中华民国蜕变成台独国家。
    不管是“邦联”还是“联邦”,也不管是“两岸一中”还是“完整中国”都绕不开这两个问题。这不是心胸是否宽广,格局是否大小的问题,这是有关中国的国家大事,有关中华民族的大事,有关台湾前途的大事。

    认清了现状,怎么解决?尊重现状,求同存异。从三个层面上分别处理一个中国的共识问题。这三个层面是:大陆、台湾各自境内,海峡两岸之间,和国际上。

    一、 大陆、台湾各自境内
    维持现状。也就是大陆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台湾仍是中华民国治理,都不变,在近期内也不可能变。
    大陆现在不能用武力统一台湾,也无法用非武力的方法让台湾同胞接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一国。台湾也不可能独立。只有维持现状。
    如果大陆不承认现在仍是“中华民国治台湾”,或者台湾搞台独,那两岸就不能正常交流往来,将来也就很难和平统一中国。
    “中华民国治台湾”是否和台独分子叫嚷的“中华民国在台湾”相同。回答是完全不同。台独分子的“中华民国在台湾”,通过修宪,就很容易变成“中华民国是台湾”,在“中华民国”的名义下实现台湾的独立。我们是“中华民国治台湾”,中华民国治理的不仅是台湾省,在他们的宪法上是治理整个中国。现在,中华民国治理的也不仅仅是台湾省,还有福建省的一小部份。
    当然,我们承认“中华民国治台湾”是建立在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基础上,所以前提是台湾不能修宪,搞独立。

    二、 海峡两岸之间
    首先正式宣布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台湾不搞独立,不搞去中国化;大陆不用武力统一台湾。
    加强各方面的交流合作。按“一个中国、平等对等”原则处理两岸间的事务。
    两岸间的称谓当然不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建议用“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中华民国总统可以称作中国台湾总统。总统、行政院等名词不一定是国家专用,地区也可以用。英文的总统president,含义广泛,不仅把总统叫president,大学校长、银行行长等也叫president,历史上还曾将州长叫president。
    前面一定要冠以“中国”两个字,省不得。这表明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

    三、 国际上
    在国际上,我们仍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否则就成了两个中国了。这一点一定要坚持。
    但具体执行上要灵活一些。分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和外国建立外交关系。我们只能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国家建交。但对现在和中华民国有邦交的二十来个国家,我们可以采取暂时休战冻结的政策。也就是大陆不主动做工作,使这些国家中断和中华民国的邦交,改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同样,台湾也不要主动做工作,增加中华民国的邦交国。
    第二种情况是以主权国家名义参加的国际组织和活动。中华民国不能单独参加。可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团,或者用其他方式解决台湾参与这类国际活动的问题。
    第三种情况是以非主权国家名义参加的国际组织和活动。台湾可以“中国台湾”、“中国台北”的名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