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尸配阴婚说明了什么?


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河北一农民连杀6人,目的就是要卖尸配阴婚,看完甚感震撼。乡村“配阴婚”的习俗解放前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等省曾一度流行,这种消失了多年的陋习而今又死灰复燃,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多少显得有些不协调,也颇令人费解。从报道来看,这一现象已经悄悄流行一段时间了,从最初的盗墓挖尸,到后来的杀人卖尸,从最初的干尸甚至腐烂的女尸到后来的“湿货”(刚死不久),“市场”需求方对“鬼妻”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有需求就有供给,也就越发使得这个不见阳光的“市场”日渐兴起,越演越烈,甚至为了获得尸体去杀活人的地步……此情此景甚是可悲,这不仅是被害者的悲哀,也是现代人的悲哀!在全国大力提倡八荣八耻、提倡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出现这样的人间悲剧,其症结在哪呢?卖尸配阴婚说明了什么呢?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一个“德”字,一个“利”字,现象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三农问题的痼疾,是中国教育的失败,是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堕落!卖尸配阴婚直接的原因就是当前越来越多的单身农民工客死他乡,生前无法得到的东西死后来补偿。而这一问题又不得不牵涉到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民工荒”问题,农民工的福利得不到保障,工资几十年不变,沿海经济的快速腾飞竟是建立在血汗劳工受压榨的基础上,我们每年创造了那么多的GDP,那么多的出口额和外汇储备,但我们得到的确是越来越多的污染输入和资源缺失,以及国民福利的相对下降。发展是硬道理,这句话本身是没有错的,关键在于这个发展是一个什么样的发展?是不顾一切只求利益的发展,还是兼顾社会和国民福利的发展?发展的本意是什么?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我们如果能够清楚看到这一点,也就能认清当前许多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了。为了“利”我们在不断追求发展,但为了“利”我们却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今天的义务教育已经是很普及了,纯粹的文盲已经很少很少,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么愚昧的现象出现呢?很显然,中国的教育忽略了他最基本的“育人”的职能,教育二字,不仅在于“教授”学识,更在于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那么我们的教育又做了多少贡献呢?广大的农村、朴实的农民,他们又学到了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