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一号令: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


为监测恐怖融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国内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

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都应当在相关情况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金融是我国的第二国防,要严格管理。人民银行出台这一法规,有利于我国经济、金融和社会安全。

同时,有必要指出,现在有一个怪现象:各种保险在银行卖买,各种基金也在银行里卖买。这些行为假借的是银行的信誉,将来损坏的也可能是银行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