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是否感知的现实的形态化存在来讲,存在可分为显存在和隐存在两种。前者是人类直接能够感知或者通过对知识的学习能够感知的存在,后者则指人类当在性不能感知的存在。在隐存在和显存在的界定中,为什么要在人类“能够感知”和“未能感知”的前面加上一个限制词语“当在”呢,因为,对于人类而言,隐存在与显存在的概念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历史上某一时代有某一种艺术现实或某一种独特的社会价值判断尺度存在,而已经失传了,那么,对于那一时代的人来讲,那一种艺术现实和那一种独特的社会判断尺度是显存在,而对于失传后的人来讲,则成为隐存在了;另外,“未经的存在”,未经的能够实现存在的,对于现在的人而言,是隐现实――严格意义上,只能称之为“实在”,而对于这样的现实存在时的人以及之后能够通过历史记载或人类延续传播而得以感知这样的现实的人而言,自然是显现实。提出隐现实和显现实的概念,旨在方便研究各种社会、自然和艺术的隐现实与显现实的转换过程和转换规律,对显现实转换为隐现实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以利于发掘被隐匿、失传的现实成果存在,预防并减少甚至杜绝人类文化精神遗产的损失,对隐现实的研究,目的在于将其更快、更方便地转化为显现实,以利于科学、人文、艺术的发展,利于人类对自然和自身更多一些的认识与了解。
从自然与社会方面来区分,现实可以分为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前者指人的自然改造(对自然的建设和破坏)存在。后者指人类社会中群体之间的利益支配方式和利益支配关系的存在,当然也包括个人、群体之间的非支配性的平面人际交往、交流关系的存在。自然存在中,科技存在是人类的科技成果,提出这个概念的意义在于分析自然科技存在状况,研究科技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增强自然科技与自然的和谐性,使自然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使用保持自然承受的合理程度,使自然科技的发展尽可能在符合人性本真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减少或消除自然科技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的破坏。
存在作为人类的文化意义系统,它有着真实的、本真的、能够反应人类总体利益和精神向度的部分,称为本真存在;也有着虚饰的、欺骗的,为了强力集团的小集团利益或个人的私利而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所构筑的,用以蒙蔽或者限制、强制人类的大多数的意识、利益和自由的虚假现实或虚假存在系统,称为伪存在。本真存在导向的价值,谓之本真价值,反之,伪伪存在导向的价值则是伪价值。伪价值与人性的发展是相对立的,是应当被反对、被还原、被消解的价值。本真价值是人类天性的价值,是应当被提倡、被呈现、被弘扬的价值。本真价值的建立,通过对伪价值的清算、改变、取消、还原而实现。
从存在的是否实体性(物体性)上区分,存在可以分为物质存在、精神存在、由精神转化的实体性存在。所谓物质存在,指表面化的、具体化的,既能看到又摸到的存在,物品或物质的存在。精神存在是指高层次的、意识的、抽象的,人类用五官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其结构、组织、现状、颜色、气味等属性的存在,比如社会心理存在、美学存在和价值存在。由精神转化的实体性存在指从精神现实具体下来、转化过来的、将抽象形象化的,尽管看不到具体存在,但能切实感觉到它的结构、活动方式等以实体性的存在,比如政权及其机构存在。物质存在,是自然的存在,精神存在,是人类思维意识的存在,而由精神转化的实体性存在,是人类社会组织化、构成化、结构化、分裂化、精神传播与留存等的手段。
根据存在的总体性、类别性、变化性,存在还可以分为总在、类在、定在、变在。总在,指由所有的主体意识的客体性现实的形态化的总称。总在中,有若干种(甚至是无穷的)若干层次、若干类别的存在,这样的存在称为这一方面的类在。定在包括相对固定性的、没有变化的主体意识的客观现实形态化的存在,变在是运动着、变化着、变异着的存在。
选自张修林哲学著作《现实,存在和价值》
从自然与社会方面来区分,现实可以分为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前者指人的自然改造(对自然的建设和破坏)存在。后者指人类社会中群体之间的利益支配方式和利益支配关系的存在,当然也包括个人、群体之间的非支配性的平面人际交往、交流关系的存在。自然存在中,科技存在是人类的科技成果,提出这个概念的意义在于分析自然科技存在状况,研究科技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增强自然科技与自然的和谐性,使自然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使用保持自然承受的合理程度,使自然科技的发展尽可能在符合人性本真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减少或消除自然科技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的破坏。
存在作为人类的文化意义系统,它有着真实的、本真的、能够反应人类总体利益和精神向度的部分,称为本真存在;也有着虚饰的、欺骗的,为了强力集团的小集团利益或个人的私利而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所构筑的,用以蒙蔽或者限制、强制人类的大多数的意识、利益和自由的虚假现实或虚假存在系统,称为伪存在。本真存在导向的价值,谓之本真价值,反之,伪伪存在导向的价值则是伪价值。伪价值与人性的发展是相对立的,是应当被反对、被还原、被消解的价值。本真价值是人类天性的价值,是应当被提倡、被呈现、被弘扬的价值。本真价值的建立,通过对伪价值的清算、改变、取消、还原而实现。
从存在的是否实体性(物体性)上区分,存在可以分为物质存在、精神存在、由精神转化的实体性存在。所谓物质存在,指表面化的、具体化的,既能看到又摸到的存在,物品或物质的存在。精神存在是指高层次的、意识的、抽象的,人类用五官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其结构、组织、现状、颜色、气味等属性的存在,比如社会心理存在、美学存在和价值存在。由精神转化的实体性存在指从精神现实具体下来、转化过来的、将抽象形象化的,尽管看不到具体存在,但能切实感觉到它的结构、活动方式等以实体性的存在,比如政权及其机构存在。物质存在,是自然的存在,精神存在,是人类思维意识的存在,而由精神转化的实体性存在,是人类社会组织化、构成化、结构化、分裂化、精神传播与留存等的手段。
根据存在的总体性、类别性、变化性,存在还可以分为总在、类在、定在、变在。总在,指由所有的主体意识的客体性现实的形态化的总称。总在中,有若干种(甚至是无穷的)若干层次、若干类别的存在,这样的存在称为这一方面的类在。定在包括相对固定性的、没有变化的主体意识的客观现实形态化的存在,变在是运动着、变化着、变异着的存在。
选自张修林哲学著作《现实,存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