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去渐远与“大中华区”的理论


  今年以来,台湾当局的去中国化运动愈演愈烈。将各机构中带有中国字样的名称改成台湾,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日后台独打下更多的伏笔。如果不加制止,就会越去越远,台湾的年青人可能就会“只知台湾,而不知中国”了。

  在众多的官员、专家、学者对此密切关注当中,人们却忽略了另一个命名的问题。这本来该是一个在20年前被论及的问题。但由于其隐蔽性而所忽视。时至今“台独”势力越来越猖狂之日,有必要提出来,以期关注和解决。

  众所周知,国外的许多跨国企业为管理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澳门、中国台湾三地的市场业务,会设立一个统一的机构,毫无例外地称为“XX公司大中华区”。无法考证这类称谓从何时从何人开始,现在为多少公司沿用,但可以肯定的是“大中华区”这一提法是不合时宜的,并且是危险的。

  从善意的角度去想,“大中华区”这词的提出可能是因为当时港澳未回归,台湾问题更加难测,所以用“中华”这一中性的词来包括大陆、港澳、台湾,能为各方接受。但时至今日,港澳顺利回归多年,在台湾问题上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立场鲜明,再用“大中华区”来代表两岸三地,就严重不合时宜,犯下了概念性的错误。“中华”显然是一个民族概念,提的是中华民族,代表的是华人。从这个角度来讲,“大中华区”不止包括中国的两崖三地,也应包括新加坡等华人为主的数个东南亚国家,甚至可以把美加的华人街也算在内。但事实上,“大中华区”约定俗成只是中国的两岸三地,如果其它的华人区算进去,相信那些国家都不会答应。也就是说,“大中华区”已经由一个民族概念经由经济概念转化为了一个政治概念,而且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极具春秋笔法的政治概念。它的“似是而非”映照着其出身时政治环境的不明朗。但时过境迁,在目前清晰的政法环境中,它的春秋笔法也许就能大起作用了。

  从严苛的角度去想,“大中华区”这词的提出,可能是别有用心者刻意发明的。将民族概念经由经济概念转化为政治概念,令其为中国人和世界所接受。从而为其政治目的提供所谓的理论依据。在台独势力日益急迫的今日,在其不能在外交军事上有所作为的情形下,他们费尽心机地从思想上来影响民众。“去中国化”则是其急于达成的目标。而惯用的手法是偷换概念。如以下三段论“1、中华民国不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2、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于中国。3、中华民国不等于中国”(见《凤凰周刊》04年24期)在民众的“观念”中达成“共识”,从而根植下“台独”的心理,为将来可能的“公投”做好铺垫。如果说这个三段论太过概念化而功效不大,那么“大中华区”却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事实”。甚至为中国北京政府承认(因为“大中华区”作为许多公司的名称的一部分,广泛见于各类报章、文件乃至公告)台独势力用起来就更加有底气,甚至有“说服力”。他们可以抛出这样的三段论:

  1、台湾和中国同属于“大中华区”。

  2、所谓的“区”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某种相似性和地缘关系的国家组成。

  3、所以台湾和中国是两个国家。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很危险的提法。如果为人所用,将可能产生相当不好的影响。为此建议“大中华区”应该改为“大中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