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行窃得手竟然还“通知”失主一声?21日下午2时许,市民葛女士乘坐公交车时就遇到这样一个贼。


 1000多元钱买的名牌衣服,只洗了一次就发生了多处破损,在向商家提出要求退货时却遭到拒绝,商家只答应给200元的经济赔偿。蓬莱的时先生只好到消协投诉。

  2月初,时先生在当地一家商厦买了一款名牌上衣,当时是准备过年时穿的,商厦打八五折后的价格是1080元。衣服内衬里的标签上标明,这款衣服既可手洗又可干洗。穿上名牌衣服的时先生很风光地过了一个春节。时先生过年串门,在亲戚家里吃饭时不小心衣服上沾了一小块油渍。便把新衣换下来让爱人把油渍洗一下。根据衣服上标明的洗涤方法,时先生的妻子先蘸着洗衣粉在衣服上的油渍处轻轻地揉搓,然后又放在洗衣机里漂洗。等衣服洗好晾干后,时先生准备再穿时,却发现衣服的两个袖口有多处破损。1000多元钱的衣服,才穿了半个多月就这样破了,时先生又是心疼又是上火,对衣服的质量产生怀疑,便拿着衣服找到商家要求退货。

  商厦的服务员经过仔细检查,并询问了时先生的洗涤方法,得知衣服在洗衣机里漂洗过,认为是他的洗涤方法不对才导致了衣服破损。因为这种衣服不能进行机洗,所以不能退货。对服务员小姐的答复,时先生难以理解:衣服的标签上明确表明可以手洗的,只是在手洗完后用机器漂洗净了。面对时先生的质疑,服务员在与经理协商后,同意补偿给时先生200元钱,但是仍然拒绝退货。于是,时先生将此事向蓬莱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虽然时先生在对衣服进行洗涤时没有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要求去做,但是从法律上讲,衣服标签上的洗涤说明以及提示的应当注意的问题,只具有对消费者的提醒意义,其本质不是商家与消费者签定的合同,所以不能做为厂家的免责条款,更不能做为双方发生争执时处理纠纷的依据。因此,如果衣服的质量确有问题,即使时先生没有完全按照标签上的说明对衣服进行洗涤,但只要时先生已经尽了相当的注意义务,商家就应当无条件为消费者退货。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将衣服发回生产厂家进行鉴定,如果证明确有质量问题再为时先生退货。10多天后,厂家对衣服的鉴定结果出来了,表明衣服的质量的确有问题,商厦按照原价为时先生做了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