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支支百亿元基金在瞬间被疯抢,管理层居然推出了比例配售的基金发行方式,这种看似体现公平的发行方式其暴露出基金发现过程中的投资者教育不足,大多数的新基民对基金的认识的不足,导致了基金发行的狂燥。
基金管理公司和代理发行机构的宣传教育应当得到加强,就我个人所了解的情况,目前基金发行的主要渠道银行对员工的培训不够,许多一线员工掌握的基金知识本就有限,更谈不上对客户的宣传。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既银行的柜员即便了解基金,但为了完成基金发售任务获取更多的手续费也会选择性的对客户宣传,过多的强调基金的收益性,忽视甚至根本不谈风险。
同时许多基民把基金的IPO当成了股票的IPO,只认新基金,其实老的基金在某些方面要优于新基金,比如说在现阶段老基金的资产配置相对较为合理,在运作过程中只须根据市场做出适当的调整。新基金就不同了,它有个建仓过程相对而言建仓成本较高,资产配置要达到合理状态有个过程业绩必然受影响。尤其是目前市场正处于上涨阶段,新基金就比较被动了,往往因为建仓时间较长而失去较好投资机会。
还有市场中还有部分的封闭式基金依旧处于较大的折价状态,花费一元多的代价去认购新基金显然不如通过证券交易营业部去买打折的老基金。
说这么多不是反对大家去买新基金,主要是让大家换一种思路,不要千军万马去走新基金认购这个独木桥。
附:新基金“比例配售”的具体方案,将依据申购期内投资者的认购总规模分为两个情况。
第一种情况:若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且将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第二种情况: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高于100亿份的情形:即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并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新基金配售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基金投资者认购具体份额为,认购申购规模×确认比例+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认购期间利息计入最终确认份额)。
基金管理公司和代理发行机构的宣传教育应当得到加强,就我个人所了解的情况,目前基金发行的主要渠道银行对员工的培训不够,许多一线员工掌握的基金知识本就有限,更谈不上对客户的宣传。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既银行的柜员即便了解基金,但为了完成基金发售任务获取更多的手续费也会选择性的对客户宣传,过多的强调基金的收益性,忽视甚至根本不谈风险。
同时许多基民把基金的IPO当成了股票的IPO,只认新基金,其实老的基金在某些方面要优于新基金,比如说在现阶段老基金的资产配置相对较为合理,在运作过程中只须根据市场做出适当的调整。新基金就不同了,它有个建仓过程相对而言建仓成本较高,资产配置要达到合理状态有个过程业绩必然受影响。尤其是目前市场正处于上涨阶段,新基金就比较被动了,往往因为建仓时间较长而失去较好投资机会。
还有市场中还有部分的封闭式基金依旧处于较大的折价状态,花费一元多的代价去认购新基金显然不如通过证券交易营业部去买打折的老基金。
说这么多不是反对大家去买新基金,主要是让大家换一种思路,不要千军万马去走新基金认购这个独木桥。
附:新基金“比例配售”的具体方案,将依据申购期内投资者的认购总规模分为两个情况。
第一种情况:若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且将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第二种情况: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高于100亿份的情形:即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并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新基金配售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基金投资者认购具体份额为,认购申购规模×确认比例+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认购期间利息计入最终确认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