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针对来自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一半左右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不能把对工薪收入的征税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对立起来。
加强对工薪所得征税是正确的,近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所得占一半左右,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结构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的,也体现了对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调节。但同时也要看到,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还存在一些漏洞,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工薪所得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
但是我要说的是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真正高收入的行业如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烟草 、国税、地税、工、公安、土地、交通、药监、医药、等行业,以及中高级公务员、私营企业主、明星,其收入是普通员工收入的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但是税收却不见多缴。
税务机关应该重点关注的不应该是工薪阶层纳税,而是灰色收入和企业老板,演员明星、自由职业者的征税!
还有,税务人员年收入多少?他们交了多少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不查查税务局内部有多少人的收入没有缴税?!他们的纳税情况,应当由谁去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