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3月7日开始实施,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98年发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新增了一项条款: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这是一种封闭的体制,直接得利的是政府,而不是民营商家,大家看到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烟草 零售或批发,也就是禁止出售,而这些出售权就归由国家的烟草专卖店,收入当然是国家啦!楼上有人说是给下岗 职工带来好处,我看不出,反而会给政府官员带来经济利益,这个个中原因就不说明了,而民营的便利店也不见得会增加多少收入,这样强制性的条例确实不符合一个准备成为开放国家所应制定的。
国外到处搞禁烟立法,国内香烟广告到处播,烟草局还搞烟草专卖,巨额利润到了自己口袋里的时候,哪里还想得起禁烟了,反正现在最吃香的部门不是别的而是烟草局了。
我国也应当尽快进行立法禁烟:第一年宣传吸烟有害无益将要禁烟,第二年禁种植烟草,第三年烟厂停产,第四年禁售第五年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