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与每个家庭及社会成员的福祉和利益息息相关。实现充分就业,不仅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大目标,也是每个人的愿望。但是,要将目标变成现实,并非易事。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委员认为“中国的就业问题,是个很难解开的方程式”。
客观来说,就业问题的确难解,因为其涉及政府、企业、个人和市场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变量很多,尤其是劳动力供给持续增加,结构又不合理,在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就业显著增加的情况下,难度更大。比如说,最近几年,新毕业的大学生持续增加,2006年达到413万,预计今年达到496万。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而从整个就业人群来说,这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正如张保庆所说,“就是文盲也要就业”。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就业形势严峻,从显而易见,甚至司空见惯的现象说,就是因为人多。人多是目前中国的国情,每年春运期间,火车站买票的和上车的旅客汹涌交汇,人山人海的独特景致,可见一斑。
人流交织,都为谋生。生存是人的基本权利。而生存需要手段和途径,这就给社会提出一个要求:需要有事做,有正当的事做。这就是“就业”的第一义项。
可以说,在目前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覆盖面还不够大的情况下,就业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一种保障功能,医疗、子女上学乃至住房等支出都需要靠就业收入来提供。相反,如果没有就业支撑,吃饭都成问题,更遑论其他,尤其是许多“零就业家庭”的艰难处境可想而知。而发展权的实现也只有在持续就业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努力才谈得上,靠低保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也不是低保的职能。
因此,从个人的生存到发展,从社会的发展进步到稳定和谐都是以人的就业为基础来推动和实现的。就业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全社会关心和关注的重大问题。2月底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就《就业促进法(草案)》进行审议,对政府责任等方面做出一系列规定,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今年将较去年再增加240多亿元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代表委员也就此提出各种议案、提案和建议,以促进社会就业。
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连着你我他,套用一句名言,“实现就业,匹夫有责”,需要各方共同着力才能有效实现。而真正实现,需要全社会树立一种大就业观。其实质就是,只要是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获取合法收入的过程都是就业有效实现的过程。由此,就业已不仅仅是通常所想的“有单位”的上班族、“合同工”等概念,而那些很多并没有纳入到政府的统计,如钟点工、擦鞋匠等通过其服务型劳动获得收入,同样不会改变其就业的性质;那些留在农村跑运输、从事经纪人等工作的,和从事农业生产一样都是就业。我们重视和鼓励的弹性就业、灵活就业、非正规就业就属于此类。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受到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狭隘地理解就业,进而出现一方面就业难,另一方面很多事情没人做,也就是常说的“有业无人就”的局面,因而丧失很多就业的机会。过去,人们普遍赞誉温州人的字典里没有“失业”二字,就在于他们对就业的理解更宽泛,认为摆地摊、擦皮鞋、卖纽扣等都是就业,一分薄利也是生意。温州人走遍天下、处处有事做的精神给我们很多启迪。
相比之下,在全社会关注就业难的背景下,作为就业主体的劳动者,像大学生、下岗失业人群需要破除几个就业误区:一是要破除只有“吃皇粮”、“吃财政”,当公务员、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当上“合同工”才算就业的观念。实现个人理想往往难以一步到位,分步实施就是一个有效策略,北方农谚:“先站住脚,再换肩”。从基础做起,从基层做起,增加从业经历也是为日后实现理想铺路。二是要破除等政策优惠靠政府安排实现就业的想法。每一个人就业都让政府和社会来安排是不可能的。很多时候,“等、靠”的想法往往让思想更加禁锢,会失去很多选择的机会,其间也损失了劳动的效率。三是要破除“老单位情结”。在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职工坚守“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的想法,拒绝作新的选择,在“拖”和“耗”中耽误了自己。在现代社会,择业就业过程,也是人的自由得以实现的过程。人在职场并非一成不变,也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流动就业是常态。
当然,在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中,政府的责任重大。对政府来说,最要紧的不是政府去一个个安排,这也是做不到的;政府要在制度上保障就业公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拓宽就业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给他们提供信息和培训等方面的帮助,提高无业者的就业能力。鼓励创业,并提供便利和营造积极创业创富的社会氛围。
而作为一个企业公民,也需要在促进就业方面尽到社会责任。这种责任的内容之一就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平等地提供给社会就业群体。提供机会比捐款捐物更重要。
(文/杨良敏 刊于《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07年第三期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