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组建农民工主管部门



  时至今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他们为城市发展、繁荣市场经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如此重要的一个群体,国家至今却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就连农民工数目,也是大概有3-4亿,没有完整准确的统计资料。农民工权益更难以落实保障。一部分人工作没有时间观念,长期加班加点,身心长期处于疲惫之中;一部分人工作环境恶劣,没有必要的保护措施,很快便受到职业病侵袭,丧失劳动能力,更有甚者走向死亡;一部分人生活环境艰辛,吃住条件差,更别谈各种娱乐活动;一部分人子女就学难,孩子教育成为心头大病,这直接影响到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一部分人工资长期得不到落实,生活困难,而且也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稳患。同时,广大农民工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伤残保险等社会保障,一旦发生问题,将给社会和国家带来沉重负担。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应组建农民工管理部门,加强农民工管理,维护农民工权益,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现实选择。农民工管理部门应该履行以下职责:

  一、调查统计。要对全国农民工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完成一手统计资料,对农民工资料实行计算机联网。同时,对用工企业进行调查登记,网上公布,有助于企业招聘工人,也有助于农民工选择企业就业。

  二、培训指导。目前,农民工培训抓的部门很多,补贴也不少,但落实效果不大。因此,要确定农民工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培训学校,制定培训计划,让农民工都有接受培训的机会,全面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要根据农民工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技能,指导合理就业,发挥农民工最大效率。

  三、维权保障。要帮助农民工落实养老、医疗、子女就学、吃住、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权益,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得到社会保障。对于违反政策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全国封杀,让企业要感到落实农民工权益和上交国税一样,是企业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四、调研立法。要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生活等情况的调研,作为一个非常庞大的对社会有重要作用群体,他的一切行为都应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应加快农民工立法步伐,全国人大应着手准备农民工法律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