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和和谐观


  看到一篇文章说,“矛盾论”和“和谐观”是截然不同又相互联系的说法。

  其实矛盾论是哲学思想,和谐观是社会理念。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是不可以直接比较的对错优劣的。这就像人是动物,但人不能和动物一起开运动会一样。

  哲学思想需要超越政治,超越时代,才有恒久的价值。虽然哲学家的思想难免不打上时代的烙印。古代的优秀哲学思想仍然光照当代人的思维,就是这个道理。

  社会的理念要和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才有价值。否则再先进的社会理念也是乌托邦。

  《矛盾论》理论中结合了当时的革命的需要,这是革命的需要,但因此也带来的片面性,为革命胜利后的国家治理带来严重的负面的影响。

  《矛盾论》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在对立和统一这两方面,突出了对立和斗争的一面,没有对等看待统一的另一面。强调了矛盾存在的绝对性,不了解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但却不是绝对普遍的,在形式逻辑中不允许矛盾存在,在统一中包含矛盾但统一本身就不是矛盾。这种矛盾的绝对论在列宁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哲学思想中已经出现了(违反了恩格斯关于运动和静止相互依存的观点)。以致于当时人们说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

  错误的政治理念和错误的哲学思维,如果相互结合,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导致以阶级斗争为纲来治理国家的灾难。老祖宗马克思墓碑上的口号——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强调的是统一。

  从哲学理论的角度,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是并存的,地位是等同的。可惜当时出于左的政治的需要,却从哲学上批判了“合二为一”,使得矛盾哲学思想滑向了片面,滑向了极端,滑向了错误。

  和谐观针对目前中国发展中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的突现,抓住了中国当今社会发展的急迫需要,深得民心,很快初显成效。

  但和谐的政治观和矛盾的哲学思想并不矛盾,也谈不上是什么“截然不同”。

  解决社会和谐除了利益分配不合理的调整以外,重要的内容就是反腐,反腐就是和腐败做斗争,就是决不和腐败“和谐”。和谐的取得离不开和危害和谐的因素做各种不同形式的长期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