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婚姻中夫妻生活七不宜
1. 不宜动不动就提离婚 2. 不宜“娘家”、“婆家”分得太清 夫妻双方都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彼此都会有自己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人多了必然会出现各种情况。这时夫妻双方应当互相体谅,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这样的感情才会越栓越牢。一方家中需要帮助,另一方应当尽力支持才对。 3. 不宜自己的生活习惯为主 结婚后,夫妻双方都会有一些陋习暴露出来;牙膏挤得歪歪扭扭,床边有烟灰,乱扔脏袜子等等。对于这些,双方都要尽量学会容忍和迁就,不必一味责怪对方。尤其是做妻子的,不一定非要丈夫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做,提醒他下次注意就行了。 4. 不宜在经济问题上“一言堂” 如何花钱并不是一件小事,有许多夫妇就是因为金钱而不和。人们在结婚前花钱基本是自己说了算,养成了“独立自主”的习惯,结婚后可能就要注意了,要有家庭的观念,有事花钱要共同商量、合理安排。在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时,夫妇双方都应该有自制力,不要自作主张乱买东西。 5. 不宜男主外女主内 现在双职工的家庭占大多数,夫妇两人在家里的时间几乎是相等的。家务劳动如果全由女方担任,做妻子的就太劳累了。男女应该平等地分担烹饪及照顾孩子等工作。做丈夫的应该懂得,今天人们心中的真正的“男子汉”,是在外能很好工作、对内能很好理家,刚柔相济的男子。 6. 不宜在子女面前互相“揭短” 这种做法会严重打击对方的自尊心。时间长了,夫妻双方的感情就会濒临崩溃。更严重的是,子女也会因此而看不起自己的父母,致使家庭在精神上发生解体。 7.不宜相互无端猜疑 如果信任是夫妻之间爱情的基础,那么猜疑便是爱情的蛀虫。如果因丈夫或妻子与异性接触而无端猜疑,甚至发展到监视对方的做法,对夫妻感情和家庭稳定将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