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物保护意识 初显文物利用效益


加强文物保护意识   初显文物利用效益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把文物作为民族文化的内涵提了出来,给我们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回顾近几年来,团风县文物管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文物作为我县优秀的文化遗产、对于彰显团风的历史文化地位,真实的展示团风的文化身份和文化名片,提升团风的知名度,推进团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文物保护观念,培养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义务。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是文化行政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宣传文物法必先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业务素养。加强文物专业人员的法律学习、业务学习是保护文物的起步工作。在此基础上,借助“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纪念日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文物法”,横幅、印刷文物保护口号的张贴标语等也是必要的补充方式。注重实效,逐步树立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培养文物保护观念。文物作为一种特殊资源,是人类在长期社会活动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实物载体,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社会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实物,它积淀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然而,文物存量是非常有限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它凝聚着前人的智慧与心血,生存于一定的历史文化环境,各类文物的遗存,不论数量之多少毁坏一件就少一件,所以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对它加以保护,以无愧于前人和子孙,方泽后世。根据文物的特点,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保护意识,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形成一种全民爱文物、护文物、同文物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氛围,在全县范围已具雏形。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按文物法的要求,做好文物“四有”等基础性工作。理顺了工作思路,明确了行动方向,增强了保护意识,提高了社会地位。

  二、澄清思想认识,科学把握文物的地位和作用

  长期以来人们都有一个观念,文物保护是“烧钱”没有回报的事业。甚至与城乡建设相抵触。其实不然,文物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但文物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导致管理缺位,认识错位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相关部门联系会议,请领导讲话,张帖公告等形式,大讲文物的重要性,大讲文物在促进团风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作用,大讲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科学把握文物的三大作用。即:史料作用、借鉴作用、教育作用。史料作用:可以证实文献的记载,修正其谬谈,补充其缺佚。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则是研究,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借鉴作用:文物是中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文化遗产,发展新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需从中不断吸取营养。割断历史,不在前人创造的文化财富的基础上去创新和发展,是空谈发展。教育作用:文物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教育以及科普教育的形象的生动的教材。充分利用文物的作用,发挥其经济效益是团风文化行政部门、特别是我这个文化局长一直思考的问题,并有计划按步骤的实施。

  三、服务团风经济,初显文物利用效率

  团风是红色的土地,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革命家张浩、林育南、军事家林彪、方本仁、徐会之等等都诞生我县。他们的故居都保存完好。在新一届县委、政府的重视下,整合旅游资源,发展团风经济是我们文化体育局新的课题。通过调查研究,县委县政府把林家大湾整体推向旅游市场开发作用突破口。回龙山镇林家大湾是林彪、林育英(张浩)、林育南诞生地,故居保留完好,也不乏影响力,既可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也可以发展村级旅游经济。在县委、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包括文物保护、修复、违章建筑拆除等基础性工作顺利开展,旅游收入十分可观,文物价值、文物作用体现得淋漓尽致,而且影响很大,带动了周边文物点的开发,如李四光故居、方本仁庄园、徐会之故居等文物点的修复、开发、利用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在开发过程中,我们重点采取社会企业、个人投资为主,社会捐献、个人捐献为辅的资金注入模式。在目前县级公共财政供给不足,文物经费偏少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保护、利用和开发历史文物有很大的启示作用。而且符合我县文物特点。目前,我们计划把贾庙百丈岩村的古建筑群(已申报历史名村(镇))整体修复、开发,作为一个重要的旅游品牌向社会推出,这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文物工作的实践,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彰显文物的利用效益,我县文物事业的发展一定会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