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补贴,能否敲开农村市场?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落后、淘汰产品的掺入其中,财政部、商务部与来自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的15家中标家电企业、21家流通企业分别签署了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合作协议。
三省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备齐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识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认为:此次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试点,目的不仅是为了扩大中国农村市场的消费,消化我国目前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而且还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转移我国家电行业的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缓解贸易摩擦。曾晓安副司长将其称之为: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财政政策创新。
对于财政部通过“家电下乡”补贴的创新,能否顺利敲开农村市场,这涉及到目前我国农村市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今年9月13日,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说到,尽管这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较快,但仍然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2004年和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3.21:1和3.22:1,去年扩大到3.28:1。今年上半年,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1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4元,增长幅度为13.3%,是1995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但它与城镇居民的绝对额的收入差距仍然达到8172.5元,所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仍在扩大。
释放农民消费潜能,除了要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外,还应在非收入性因素上做文章。根据国家统计局对我国农民的消费水平和行为所做的一项调查,当农民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才能降到50%以下,即实现生活质量的第一次跨越,由生存过渡到温饱,这时才可谈及农民家庭消费。而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民的消费行为仍处在存在和温饱的边缘。
改革开放30年,作为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民,消费率却长期低于城镇,除了收入因素外,社会保障、消费心理等非收入性因素也起了一定作用,这些因素极大地制约了目前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回暖。
首先,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严重滞后城镇,在农村,上学难、治病难、养老难已是普遍现象。而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农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大大增加,影响了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强化了储蓄倾向,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即期消费支出。
其次,与城镇居民相比,由于农民住宅和生产工具需要依靠自身解决,农民必须为生产经营进行必要的投资,但这一投资很少获得金融部门的支持,农民投资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自身储蓄解决,这无疑也强化了农民的储蓄倾向。
此外,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主要由农民自身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农民负担,制约了农村消费。
所以说,提高农村消费,除了要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外,还应在非收入性因素上做文章。例如,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减轻农民负担。
回到此次财政部宣布的“家电下乡”补贴试点,能否仅通过13%家电补贴之举,就顺利敲开巨大的农村家电消费市场,以实现扩大中国农村市场的消费,消化我国目前家电行业过剩产能的美好愿望,人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