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判成果主要包括:
1、中国证监会将并基于评估结果,就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但证券行业开放属“恢复”而非“突破”;
2、银监会将就外资持股比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但外资入股银行比例上调可能性不大;
3、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债券,但距离落实估计还有相当的距离。
4、银行QDII将获批投资美股。
如何对金融开放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后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是中国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
1、中国证监会将并基于评估结果,就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但证券行业开放属“恢复”而非“突破”;
2、银监会将就外资持股比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但外资入股银行比例上调可能性不大;
3、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债券,但距离落实估计还有相当的距离。
4、银行QDII将获批投资美股。
如何对金融开放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后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是中国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