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精神学习辅导资料(金融时报评论员文章)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金融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评论之一

  本报评论员

  目前,金融系统正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突出贡献,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始终抓住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提高对科学发展观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努力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29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学习十七大精神,关键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为增强;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为金融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和活力;金融各项功能进一步发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开放的地域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监管和法制建设明显加强,为金融业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资本市场功能不断健全,为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有力支持。尤其是近五年来,我国金融工作成绩十分显著,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事实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促进了现代化建设。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国内外金融市场联系和相互影响日益密切的新形势下,金融体制和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日益显现,保障金融安全的任务相当繁重。经济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金融领域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金融体系不完善,银行、证券、保险业发展不协调,城乡、区域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垄断行业集中,“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广大农村、下岗职工等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弱势群体金融服务明显不足;金融体制机制还不健全,金融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强,国际收支不平衡加剧,金融风险隐患还比较多,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好金融工作。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一定要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使之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把金融业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方面,发达国家货币政策一般强调通货膨胀目标制,但在我国,货币政策要坚持多目标,强调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各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稳步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的综合功能,发挥信贷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坚持以人为本方面,首先在宏观调控和制定货币政策时要考虑促进就业,其次注重通货膨胀的防治,保持币值稳定,不能让老百姓手中的钱“毛”了,还要促进和支持消费;在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要注重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多个目标之间的全面协调,重要经济指标不仅要看当前,更要看时间序列及其外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坚持统筹兼顾方面,要注意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发挥信贷政策和窗口指导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金融、助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的支持力度,限制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及过热行业的信贷投放。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关键的一条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和推进金融领域各项工作。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发展各类金融市场,着力建设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扩大资本市场规模,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深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改革,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金融企业经营效益,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金融系统要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金融工作的各个方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完成各项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评论之二

  本报评论员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可以说,这是中央在肯定过去五年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的历史成果基础上,对金融业提出的新要求,我们未来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更加艰巨和具有挑战性。

  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过去五年来,金融在宏观调控中发挥重大作用,在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方面的功能不断增强。金融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规模大幅增加,资产质量不断提高,功能不断完善。银行业改革迈出关键性的几大步: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进军国际资本市场取得阶段性成功,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日益完善;经营理念开始转变;经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经营绩效指标大幅度提升。各商业银行质量明显提高,其不良贷款从2002年末的23%下降到2007年9月末的6.2%;资本充足率在8%以上的商业银行从2003年末的8家银行增加到2006年的100家,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的资产占全部银行业机构总资产的比重从2003年末的0.6%上升到2006年末的77.4%,资本实力和充足水平显著增强。农信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产权制度和内部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正在完善,并呈现出多元化。这一切表明,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正在建立,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子越来越快,金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其结构趋于合理,功能更加完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日趋多元化、便利化、正在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金融需求,向着服务和产品创新的广度和深度进军。

  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这是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整体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是要尽快使金融体系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并通过这个重要支撑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金融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及其金融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强国一定有一个发达的、具有合理结构与完善的功能、能够高效安全运行的强大金融体系做支撑。如英国、美国发达经济背后的强大支撑——发达的资本市场、强大的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可以说,没有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或者发达的银行体系,就不会形成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就支撑不起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样,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建立一个发达、安全的金融体系。

  根据这个新要求,当前,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进一步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和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力度,对我国各金融机构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和调控机制,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建立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从源头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过去5年以及过去20多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成效显著,为今后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作为下一阶段改革的新坐标,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金融工作,需要在诸多方面建立和谐、协调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在机构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中协调好改革、发展和社会责任三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因此,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各个环节、在外汇体制改革、国有大银行和中小银行的改革以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其中特别是要注意在宏观经济和中观微观经济之间,在财政和金融综合改革之间,协调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平衡发展。

  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开放和发展面临的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要做好金融改革开放的各项工作,完成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历史使命,需要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金融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评论之三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短短一句话,是党中央高瞻远瞩从未来经济发展战略高度出发,为我国金融业建设和发展方向制定的一个新目标和新要求。

  竞争乃世上万物生存发展的基本法则之一。竞争力是指一个行为主体与其他处于相同层次上的行为主体竞争某种相同资源的能力。日月星辰以引力的竞争排定宇宙座次,芸芸众生按自然法则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类型的竞争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永恒的竞争推动着市场经济的繁荣。

  目前,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实力已经有了无可争辩的提高。截至今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资产总额为50.62万亿元;证券业方面,沪深两市总市值于今年8月9日首度突破21万亿大关,市场的总市值首次超越GDP,我国资产的证券化率首次超过100%,股市的经济晴雨表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保险资产总额已达25936.34亿元,保险行业投资总额达到16291.22亿元。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行业不仅在资金实力上日益强大,而且在资本充足率、行业体系、所有制结构、服务领域和水平等方面的发展也有了质的飞跃,显示了很强的竞争实力。去年,中资银行进入全球1000家大银行由2005年的19家上升到25家。其中建行、工行和中行进入了排名的前20名。

  然而,在看到我国金融业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还远远不能适应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以保险业为例,单纯从发展速度来看,近年来保险业以平均超过30%的速度增长,但从发展总量、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衡量保险发展程度的指标看,与世界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

  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是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没有一个具有强大竞争能力的金融业,不仅自身难以健康永续发展,而且还会拖滞社会发展的步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无论银行、证券抑或保险企业,都肩负着两副重担,一方面企业要通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肩负着对社会发展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义务。诚然,实现新的发展目标并非坦途,也必然会遇到诸如当前投资过快增长、资金流动性过剩等各种矛盾和问题,金融业的竞争力不仅直接关系金融企业的兴衰存亡,而且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息息相关。如果金融体系竞争力不强,如何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是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大门将会越开越大。截至今年6月底,在华的外资银行总资产已经高达1330亿美元,总分支机构达364家,已有34家外资银行拥有24家中资银行股份,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速度还在不断加快。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也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瞄准周边资本市场,大力拓展海外业务。从证券市场看,2003年7月9日,瑞银集团投下QFII第一单,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据统计,到去年底,我国已经批准了48家海外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40家企业共取得78.4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而“港股直通车”等更大范围的内外资本流通也已成趋势。这种“围城”效应,充分反映出现代金融业跨地域、跨行业的特征,反映出不同来源资金逐利的共同特质。在一个开放经济社会中,金融业可能受到一定程度和特定范围的保护,但是这种保护既有限度又有时效。

  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是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金融产品和商品的价值,要通过竞争即金融市场中的劳动消耗比较中实现,新金融产品的价值也要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它促使金融行业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形成,促使金融资源流动和配置的效率提高。通过竞争,促使各种金融商品生产与服务实现优胜劣汰,促进金融产业结构得到最迅速、最有效、最彻底的调整,促进金融业整体更加迅速、合理地发展。因此,谁能够在激烈的市场拼搏中“笑到最后”,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是一个决定性因素。

  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是提高我国金融业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竞争是市场经济中不能回避的客观环境,这种竞争既是优胜劣汰的资源再配置,也能够反向敦促企业真正从生存的角度认识和尊重市场规律,强化和完善自身建设,从市场需求出发向社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内生和主动地提高自身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

  党的十七大对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未来发展寄予厚望,金融企业应当认清这一要求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通过深化改革焕发自身强大的生机活力,不断通过提高竞争力来完成新的历史使命。

  优化资本市场结构

  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评论之四

  本报评论员

  “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中国资本市场今后发展指明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对搞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做好今后资本市场各项工作,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过去的5年里,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基础制度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国内机构投资者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由基金、QFII、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及各类理财产品构成的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为提高直接融资水平创造了条件,目前机构投资者已持有中国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的46%;另一方面,分工合理、结构有序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投资品种更加丰富,2003年以来推出了ETF、LOF、可分离交易债券、公司债等一系列新产品,恢复了股票权证,上市公司质量明显提高。到9月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已达到1571家,股市市值达到25万亿元。股市市值规模在世界上位居第四位,中国经济总量也在世界上排名第四位,股市作为中国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正日益显现。

  尽管成绩斐然,但“新兴加转轨”时期的中国资本市场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公司债市场不够发达,债券融资比例太低。虽然2007年上半年,我国公司通过境内外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融资2526.30亿元,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已超过10%。如果将海外上市企业融资计算在内,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还会有所提高。但到2007年6月底,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高达264899.33亿元,当前直接融资占企业资金来源的比重仍不足20%。而目前国际上日、德、美等发达国家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已分别达到50%、57%、7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直接融资尤其是债券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严重滞后。由于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增加了银行系统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平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关系就显得尤为迫切。

  因此,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使命,是必须倾力推进的工作。有关各方必须统一认识,采取措施,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首先,必须切实“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使各类市场合理分层,功能分明,渠道畅通。也就是说既要完善市场层次结构,以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为目标,完善中小企业板块,拓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功能,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也要丰富产品结构,加快发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同时,还要不断调整上市公司结构,积极鼓励和支持更多发展前景好、与国民经济关联度高、业绩稳定、治理结构完善的蓝筹企业上市筹资;积极拓展上市资源,在推动优质本土企业到A股市场上市的同时,大力吸引海外新兴市场国家企业以及发达地区国家企业来中国上市。此外,还应当不断优化机构投资者结构,建立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拓宽长期资金入市渠道。在吸引海外资金方面,不仅可以增加QFII额度,也可以批准外国自然人投资中国股市,从而稳步有序地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

  其次,必须想方设法"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些渠道既应当包括股票市场,也应当包括债券市场;既应当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代办转让市场、产权交易市场、风险投资市场、区域性权益类市场,也应当包括即将开办的创业板市场;既应当包括企业债市场,也应当包括公司债市场。在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中,搞间接融资的机构也可以大有作为,他们可以通过诸如资产证券化、住房抵押证券化的做法,将过去传统的间接融资产品转换为直接融资产品。2007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公司通过境内外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模有所扩大,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的第一只公司债券也已经诞生。一切都已经表明,我国直接融资的渠道正在不断拓宽,比重也在不断提高。

  十七大报告为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预示着证券业市场化改革的时代正在到来。有理由相信,今后一段时期,像备兑权证、融资融券、资产证券化、集合理财产品、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都将会伴随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政策的落实,而得到更大程度上的繁荣。中国资本市场结构必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直接融资比重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必将迎来新的美好明天。

  加强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评论之五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金融监管,保持金融稳定,充分发挥金融功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金融业按照分业监管的思路,先后成立了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

  银监会成立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照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最佳做法,明确提出“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确立了四个监管工作目标和六条良好监管的标准,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确立并始终遵循“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业监管框架。

  在较短时间内颁布和修订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先后制定了228件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填补了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息科技风险监管方面的多项空白。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重点对贷款分类准确状况、房地产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票据业务、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等进行了检查,共处理违规机构4511个,处理相关责任人1.87万人。科学有效的监管保证了银行业的快速健康安全发展,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持续保持“双下降”。今天,我国银行业整体情况可以用“资产质量明显提高、资本实力和充足水平显著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大为增强、盈利能力明显增强”来概括,资产回报率和股本回报率等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在银行业监管稳步前进的同时,证券业和保险业改革的步伐也在推进。证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证券期货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推动修订了《证券法》和《公司法》,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已施行。证监会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作了全面的梳理与完善,又陆续出台了87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法律规则体系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的各个方面和领域,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共处置31家高风险券商,19家因违法违规被关闭,基本化解券商风险。证监会还对基金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整肃。投资者信心明显恢复,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投融资功能显著增强,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明显改善。中国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面相一致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上市公司数量、成交量、总市值和筹资额等创出新高。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保险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面对保险市场主体增多、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和保险产品日益丰富的新形势,保监会探索建立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框架,加大监管力度并切实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在保险资金投资风险控制能力逐步提高的同时,保险企业进一步充实了资本金,偿付能力获得明显增强,经营性风险和行业系统性风险同样获得了有效控制。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防范信用风险的对策措施,不断推进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应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金融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促进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是要求真务实,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金融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系的“神经中枢”,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金融创新的稳步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出来。无论是世界范围频频发生的金融危机,还是我国金融业的现状,都要求我们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基础上,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监管确保金融业稳定、公众稳定、社会稳定和国家稳定,确保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同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下,金融业面临着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金融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在增多,这对我们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要求更高,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管工作必须坚持创新。创新是提升金融业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搞好对客户的金融服务是维系金融业生命线的大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监管工作中积极支持金融业开拓创新,推动金融改革的进程。坚持以监管促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履行好金融管理和金融监管职责。

  金融业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任务与目标、同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切实把十七大精神融入到金融业监管之中,提高监管有效性,提升监管执行力,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利益,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业竞争力的增强,保证金融业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