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界定“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概念


  1、“社会主义”是一个横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领域的一般性概念,因此,如果只是限于作为社会主义特殊领域的经济领域,那就根本就不可能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因而也就根本就不可能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只有从特殊上升到一般,首先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一般,而后才有可能真正地搞清楚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

  2、什么是社会主义一般?或者说,在最一般的层次上,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笔者经过长期研究逐步确认,社会主义的最普遍、最—般的共同本质,实际就在于它所努力追求、实现、增进和保障的是广大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而并不仅仅是只是少数社会成员的人生幸福,因此,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3、“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这是社会主义的内涵定义,同时也是衡量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物、现象、过程、思想等等是否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普遍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阶段和过程,人类的一切政治、经济和文化,人类的一切思想、行为、运动和制度,人类的各种价值取向、价值实践和日常生活等等,如果它们是体现了普遍幸福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的,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社会功能的,是能够使广大社会成员普遍过上幸福生活的,它们就是社会主义的。反之,则就不是社会主义的。

  4、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既然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那么,“社会主义经济”自然也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就是能够使广大社会成员普遍过上幸福生活的经济,而并不是只能使少数人过上幸福生活的经济。

  5、由此可知,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实际是经济领域的一种价值范畴。一般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是普遍幸福,社会主义经济的最高价值也是普遍幸福。

  这就意味着,在理论上,一切以公民的普遍幸福为价值取向的经济理论,无论它在名义上究竟是怎样的,它在实质上都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而在实践中,一切具有普遍幸福主义价值的经济,也无论它在名义上究竟是怎样的,它在实质上也都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而并不是任何其他性质的经济。

  6、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实际又是经济领域的一种功能主义的范畴。在人的现实世界中,价值与功能实际是同一范畴。某物的价值就在于它所具有的功能,而某物的功能也正是某物的价值之所在。因此,具有普遍幸福主义价值的经济,实际也正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经济。任何经济,只要它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经济,它就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反之,则就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7、社会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于它的普遍幸福主义功能,而不是在于它的结构。判断一种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标准,归根到底就是要看它是否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而不是看它的结构究竟是怎样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真假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标准。实践直接检验的是功能,间接检验的是结构。经过实践的检验,一切被证明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经济,都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因而这种功能赖以产生的结构,也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结构;反之,一切被证明只是具有少数人幸福主义功能的经济,都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因而导致这种功能的结构,也都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结构。

  8、马克思在思想上过份偏重于经济,连未来社会都要用“共产”这个经济名词来命名,这是有些过份了。把一切最终都归结于经济,因而只注重从经济角度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这是一种还原论的思想,也是我们长期搞不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别是搞不清楚什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深层次的思想根源。事实上,真正居于万流归宗地位的并不是经济,而是幸福,经济也只是实现人生幸福的一种途径和手段,而且社会的各非经济方面也分别都是经济的政治基础、法律基础、军事基础、宗教基础、哲学基础、文艺基础、民俗基础等等,而并不是只有经济才是居于基础地位的。历史发展了,我们的认识也要发展。只有站在今天的这种认识高度上,我们才能在最普遍、最一般的层次上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作为普遍幸福主义经济的本质,因而也才能说是真正地搞清楚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概念。

  总之,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实际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最高本质,即在于此。

  基于这种认识,并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我们的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经济学说史和社会主义经济史学说,都将发生革命性的巨大变化。

  从今天起,我将开始连载我在普遍幸福主义经济学、新社会主义经济学方面的著述,敬请关注和指正。

  (200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