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不吃露天烧烤”写进环保公约


 

有感于不吃露天烧烤”写进环保公约

李华新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创优质空气,迎奥运来宾”市民献计征文评选结果揭晓,“不去露天烧烤档吃烧烤”等十条建议入选十大环保公约。 

  这十大环保公约的内容是:1.不在公共场所吸烟。2.不去露天烧烤档吃烧烤 。3.驾车遇红灯时要熄火。4.不搞室内豪华装修。5.在社区文明养宠物。6.不使用煤炭烧锅炉取暖。7.不乱倒生活垃圾。8.不随地吐痰。9.清扫马路时先洒水。10.使用环保家电。《京华时报》 ( 2007-10-26 第008版 )

  由此可以看到,环保问题实际上有些污染,并非是始自于工业,也非是一些不能杜绝的因素造成的,而是由于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不良习惯使然,而且是一些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这些环保公约与其是为了整个大气环境的改善,倒不如说是,是为了居民自己的生活。吸烟,这个曾经是很有瘾难以戒掉的习惯,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生活习惯的问题而是成为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这里不管是优质的香烟还是劣质的香烟,造成的污染已经不能够是你自己不怕的问题,而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

   如此看来,不光是奥运来了之后,我们才会来杜绝这些不文明的习惯行为,即便是奥运走了,我们的市民也是应该不做这些不文明行为的。

   而现在我们通过制定这些环保公约,实际上的意义已经完全超出了制定公约本身,而这些本来就是在我们不制定这些公约的时候,就应该遵守的。现在通过这种市民遴选的方式来决定我们的使命那些行为的不文明的,其实已经使得我们的文明行为和层次,多少有些弱化;因此不可过高的评价这样的做法,而是需要把我们的文明道德守则,放在一个市民必须要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层次来对待。

   社会的文明行为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国民一个市民,我们应该清楚那些行为是可以做的,那些行为是不可以的。现在我们通过用征集的方式来决定那些行为是不文明的,余下的没有进入十大行为的并非就是文明的。由此我们想到在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那就是“制度化”问题,制度化表示的是个人和组织的行为与社会行为规范相符合的程度和过程,从社会和人双向运动的观点来分析,制度化包含着两方面的意思:一是社会是否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社会制度体系;二是社会制度规范在多大程度上和在什么时候为社会成员所接受,并成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要求和行为准则。因此,制度化的过程,一方面是社会规范的系统化、条理化、正规化的过程,另方面是社会规范内在化被社会成员所接受的过程。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社会行为制度的制度化的成果中也有负面的东西,因为制度化本身就有正向和负向的这样的两种功能。就其制度不我们行为的结果似乎也是可以从中找到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因为人们的行为应该是全面的我们行为,不仅是仅仅局限于这十大不文明的行为,应该是凡是不文明的行为都应该在禁止之列。不过我们还是不应该否认,制度化的系统和不断完善才是一个最基本的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制度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制度约束普遍,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凡是就愈规范,制度化的程度就越高。至于如何制度如何坚持和遵守,制度制定的是否完全合理,对于发挥其制定后的效能也是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

     仅仅是因为奥运来了,而制定文明公约其实已经是进入误区了,我们的文明行为和准则也的确不是仅仅为了在2008北京举办奥运的国家形象、北京形象而制定的。中国民族的知礼节明是非晓廉耻,应是文化传统,而非是权宜之计。

     文明往往是从最细微的细节开始的,因此,做到最基本的不去做十大不文明行为之后,还会有其他的行为也是在当禁之列。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