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成为“反面人物”的做法值得推广


葛优因代言“植树造林,首选亿霖”的虚假广告,被网友提名为 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反面人物”(详见1022《竞报》)。在一个诸多正面人物面世的时代,“反面人物”也被评选出来的做法值得推广。

我不想说葛优本人在代言亿霖木业广告时是否知情,是否调查过亿霖木业,但是,至少此次把他评为“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反面人物”可以让他在下一次代言时变得更为慎重,同时也能让那些影视明星和可能超越法律惩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人物们慎重代言——因为他们代言是直接和利益挂钩的,而他们似乎不会去在乎所代言产品的真假。所以只有公示他们在代言中出的丑行,成为众矢之的,才能让他们在代言活动中变得更加谨慎起来。

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一文中说,“社会契约论为免于空泛的仪式,隐含着这么一个条款:任何人如不遵守公共的意志,得由全体迫其遵守之。”而在我们时下,有很多人因为占有非一般的资本和名气(隐形资本),便可以超越一切束缚,甚至法律的制裁。当此时,唯有全体公民起来强迫那些人遵守公共的意志,我们的社会才能够继续保持公平合理的运转,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而公共意志是指“公正的”,为公共利益的。即得到公认的起源于人性的,起源于各自爱重自己的本性的公平观念的意志。显然,当下的一些人的行为违背了这些公共的意志,违背了公正,而在法律对其不能做出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惩罚——即惩罚不能对其构成相应的权利减损时,由某一组织来提名,并由公众参与来投票选举出“反面人物”,使其受到法律之外的“惩处”,对其形成公众压力,则是必须的。

我们看到此次由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环保总局等7个部委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中国绿色人物”评选活动,所有候选者均产生于群众提名,公众通过网页、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名。也就是说葛优此次当选“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反面人物”是代表了公共的意志。用此种方式来构成对葛优的公众压力,使其在代言等可能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时谨慎起来。

笔者以为,像这种“反面人物”还应该有更多,由更多的组织在举办人物评选时,把“反面人物”评选出来,并向社会公示。尤其要把那些政府机关中的贪污、受贿、挪用、挤占公款等等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公示出来,让公众起来监督腐败,监督不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