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接到省S 厅的电话通知说,我们四个月前报送的关于申请成立“协会”的报告将提交厅党组审议,让我将有关材料做些修改云云。材料的修改很简单,从电脑中调出来相关文档,很快就搞定了。把材料送出之后,我想到了这样几个问题,由民间企业发起组建行业协会,本是国家近来大力倡导的要紧事,在开始与主管部门的S厅官员沟通此事时,也是被予以极力赞赏的好事。但为何一个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竟然拖了四个月之久呢?作为此事的经办人,我的确深有感慨。
本是所有人都大加肯定的好事,却久拖不决,当然是有原因的。但官员们承认,这是个端不上台面儿的原因。大概的缘由就是,我们要成立协会这件事,行业内有人出于狭隘的私利对此有抵触,并通过省里某位有影响的人物,向主管部门的领导传达了某种消极的暗示。于是,这件事就因为这种暗示而遭致搁置,没有人说不办,但同样没有人促进。据说是考虑到领导之间的关系,下级要主动替领导分忧,领导不便说的事,下级要会去做。于是,宝贵的四个月时间白白过去了,我们拟议中的行业协会仍然停留在申请待批的阶段,许多行业服务事宜,由于没有统一的服务平台而被无限期的延误。由于此项成立协会之事的确必要以及我们的坚持,经过必要的沟通,现在终于透亮了。我觉得有必要对这一过程进行一个反思,从而使这个过程的学习价值得以汲取。
我们的许多官员,在履行自身职责时,工作的积极性不是源自公务员的责任,而是首先揣摩领导的意志,权衡自身利益的得失和利弊,揣摩和权衡的结果,如果是与领导的意志、个人的利益相悖,行为取向则是非常明确的——想方设法把事情阻断、扼杀;而如果事情的利弊得失辨别不清,则宁可暂时搁置停摆,也不去冒一点儿可能有损自身利益的风险。这种权衡和选择的理由都是冠冕堂皇的,也是经得起质疑的,因为并没有谁给出肯定或否定的决定啊,尚待研究嘛。这其实就是典型的自由主义和官僚主义啊,我们的官员大名叫公务员,确切的说是人民的服务员,而这种明哲保身、得过且过的工作作风,分明是将自己及部门的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嘛。人们一谈起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都义愤填膺,其实这种工作不作为、颠倒公众利益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拖拉作风,也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腐败啊。
作为一个企业人士,最为关注的是能够获得做事的机会,只要能促成一件有意义的事,多花些时间和精力,也就在所不惜了。这种做事不畏难的事业导向,与那些官员们的遇事怕负责的的利益导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是一种思维模式的反差,也是一种人生价值观的反差。我庆幸自己能够生存于自由的企业之中,庆幸自己没有走进机关过那种不敢承担、看别人眼色的苟且日子。我这里当然没有丝毫藐视公务员工作价值及工作状态的意味,只是对那些不能勇敢地履行责任、不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庸碌之辈发出的一种谴责和感慨而已。
在长期的企业工作实践中,我养成了这样一种自信:“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当然前提是,我所选择和认准的是那些有价值、适合做、并可实现双赢乃至多赢的事情。能够具备这样一个前提,就需要有眼光,能够捕捉到有价值的机会;同时还要有审时度势的能力,知道自己的长与短,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成立行业协会这件事情就是属于这个完全可以做成的事情性质,建立一个行业平台是行业发展所需要的,是行业内众多企业成长所希望和要求的,也完全符合政府完善市场机制、健全行业管理的相关精神,对地域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如此好的一件多方共赢之举,怎么能办不成呢?即便我们这些做企业的人与政府官员们的思维方式及价值取向存在较大反差,也并非是绝对无法沟通、求得一致的。如此好的一件事情如果最终没有做成,每每谈及此事只是没出息的的哀叹和无奈,那实在是我们的一种悲哀,只能说明我们不过是一些无能的庸人,以往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溢美之词,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这些当然是我等所不齿的,也绝对不会发生在我等身上,好在来日方长。我们定会以我们踏实的努力不仅将协会这个行业平台搭建起来,而且要让它呈现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价值。让这个事实给我们的主管部门以理由:当初批准的决定很正确嘛;也给我们广大的行业内的企业以希望:我们这些体制外的民营企业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了;同时给我们所在的地域以回报:以崭新的行业发展姿态促进本地市场的兴盛;当然也给我们这些协会发起人自己一个交代:我们是有能力做成一些对社会、对行业、对企业有益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