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中国醋酸乙酯进行反倾销


  韩国对中国醋酸乙酯进行反倾销

  协会将组织企业积极应诉

  2007年10月18日,记者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得到通知,10月17日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公布了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醋酸乙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负责人介绍,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日本、新加坡的醋酸乙酯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5310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凡在调查期内对韩出口过上述产品的企业和生产这些出口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根据韩方规定,应诉企业须于2007年11月8日前提交调查问卷。

  据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介绍,韩贸易委员会2007年7月25日致函我驻韩使馆经商处称,韩国酒精工业株式会社和国际酯株式会社于7月18日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自中国、新加坡、日本的乙基醋酸盐发起反倾销调查。协会得到此消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进行核实,并根据协会决定,组织相关企业就这一立案进行积极应诉。

  中石化协信发(2007)251号

  关于商讨就韩国醋酸乙酯

  反倾销立案如何应对的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

  10月17日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公布了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醋酸乙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日本、新加坡的醋酸乙酯(EthylAcetate)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5310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凡在调查期内对韩出口过上述产品的企业和生产这些出口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根据韩方规定,应诉企业须于2007年11月8日前提交调查问卷。

  我协会决定组织相关企业就这一立案进行应诉。兹定于10月25日上午9时在化工大厦716室召开讨论会,请你单位认真安排,并请在2007年10月22日之前函告我会参会人员名单。名单回执见附件。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化工大厦

  联系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周豫

  联系电话:010-84885704、84885706

  传真电话:84885037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