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提法是不正确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提法是不正确的

在党和政府的各种文献中,对目前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提法基本上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提法实际上是错误的提法,下面说明理由。

一、这种说法在理论上违背逻辑。

所有制一般指的是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其他形式不过是这两种形式的变通。“多种所有制经济”无非指的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等经济形式,它们要么分属于公有制,要么分属于私有制。股份制企业比较复杂,除了可以有公有形式的股份外,它的组成本身就是一个集体,但同时集体只是有限的集体,只是在出资额度上的一个有限联系的集体,这类似于社会主义早期的初级合作社,还没有完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属于半公有半私有的性质,介于公共占有和私人占有之间。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提法意味着我国要同时发展公有制和私有制,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制度,要么是公有制,要么是私有制。公有制可以有多种表现形态,私有制同样可以有多种表现形态。公有制下允许私人占有的存在,允许私人占有经济形式的共同发展,但这些私人占有形式不是一个完整的所有制,他们不是在公有制下再形成和发展一个私有制,实际上,他们不过是公有制的有效补充,成为公有制整体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我们国家虽然坚持发展非公有经济形式,但整体上仍然是坚持公有制,坚持社会主义。

股份制作为一种中性的经济成分,在私有制国家,他就成为私有制的一部分,为私有制的发展服务;在公有制国家,他就成为公有制的有效部分,为公有制的发展服务。

在我国,除了公有制外,没有私有制。我国是一个早在上世纪就消灭了私有制的国家,但公有制的形式过于简单单一,限制了公有制的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多方面开发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同时放开私人占有形式的发展,以作为公有制的有效补充。尽管我们坚持公有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但在体制上我们还是坚持的公有制。这在中央决心是坚定的,在民众决心更是坚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说法并不是要发展什么私有制,而是强调要建设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但由于表达上的缘故,实际上这种提法没有达到好的效果,在实践中已经引起了误解。

二、这种说法在实践中使民众误认为我国要建立私有制

这种说法实际上弱化了我国公有制的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等提法,暗示着人们在我国正在建立“私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以前还说是公有制的有效补充,现在也不这样说了,而是强调二者的共同发展。这些变化对于普通民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官员,大都认为我国要搞私有制了,于是想尽办法搞腐败,造成了大量国家资产被私有化。这些官员犯事后,往往追悔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堕落,错误判断了形势等等,这都是我国在理论上弱化公有制提高非公有制地位在实践中的表现。纠正“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提法具有挽救一大批官员的巨大效果,对反腐败工作将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说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的有效补充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公有制下,发展他们是为了发展公有制,他们是公有制经济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私有经济是整体公有制的有机组成,但他们不是形成了私有制,而只是一种所有形式。说“非公有制经济”本身就是错误的,没有什么“非公有制”,我们只有公有制,没有私有制。我们不是要搞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共同发展,我们只能发展公有制,共同发展的非公有经济形式也是公有制的一部分。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目前很注意发展国有经济,国有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没有人认为他们发展国有经济就是为了发展公有制。我们发展非公有经济也不是为了发展私有制,但为何在我国发展非公有经济就被有些人认为要搞私有制呢?一个就是实践中的很多现象使得发展非公有经济脱离了公有制轨道,严重的两极分化,大量的国资流失,国企改制中大量工人下岗生活陷入困难,黑煤窑、作坊的大量出现,剥削压迫重新出现等等现象显示出与私有制的共同处;二是由于理论表达的不恰当导致的理论界的混乱,“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提法就是理论混乱的一种,他降低了公有制的地位,抬高了非公有经济地位,而且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来论述公有制,使得我国有关公有制理论水平很低下;三是个别想搞私有制的人的推波助澜,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的和平演变时刻也没有停止过,国内有很多他们的代理人,新的买办阶层也虎视眈眈,时刻准备复辟私有制,这是阶级斗争长期存在的一个反映。

目前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的就需要我们纠正来自所有制理论上的错误,必须从理论上明确我国目前搞的就是公有制,不是要搞什么公有制和私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废除“多种所有制”“非公有制”等等提法,因为他们只是一些“多种所有形式”“非公有形式”。要做到从理论上明确我国目前搞的就是公有制,就需要高度完善我国的所有制理论,真正把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表现和辩证关系从理论上阐释清楚,这应当作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