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波斯老板(原告):被告是知名媒体,竟错误地将本公司的“阿
乐”含片改成了“阿了”含片,在媒体上连载
了两篇文章,使消费者产生了重大误解,严重
损害了本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因而,请求法院判决:
1、被告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2、赔偿我公司2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3、支付全部诉讼费和律师费。
大话王律师:大人,我们的确是因为打错了字,没有校对好。
大波斯老板:不对,看你们报纸的人很多吧,他们看了后
要传播给亲戚朋友的,说报纸报道了,阿乐是肿
瘤病人用于止疼用的含片,那谁还会买我们药?
大佬黑法官:是啊,被告,你出现了错误给人家造成了影响就应当
赔偿的.
大波斯老板(原告):什么叫传媒啊?就是飞速传播啊,它速度最
快,范围最广,当然字字值千金哪!
被告大话王律师:可我们没有那么多钱呀!
大波斯老板(原告):我可以不要钱,只是把你报纸的医药版借我
用10天吧,就算扯平了!
解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
条规定: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