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内控框架,强化内控意识


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代表人韩非的“二柄”说一直为后世沿用,所谓“明王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这里说的“二柄”即刑和赏。这刑与赏本身是从人性趋利弊害的角度出发,奖励正确行为以发扬光大,惩罚错误以绝重蹈覆辙,而背后作为“二柄”支撑的则是“法”,即一套公正无欺、上下可施的监督管理制度。

纵溯历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搭建良好的制度框架,可以让作为行为主体的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对人性的充分重视和尊重,则是制度平台有效发挥功效的切实保障。因此,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商业银行内控环境也是如此。但是,尽管近年来我国各家银行都十分重视内控的完善,但祸起萧墙的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可见银行业的内控环境建设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虽然目前商业银行亡羊补牢的内控修缮已初显成效,但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需要进行内控环境的基础建设:首先应该在银行内部搭建起涵盖整个业务及其操作流程的制度框架,其次是培养员工自觉遵守内控制度的意识,以严密可行的制度和员工执行力为基础,再在这个基础上辅以其他内控手段。唯此,现代商业银行应有的内控环境才算真正建立。“问泉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宋代理学名宿朱熹说的正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