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不能搞政治垄断
卢一心
7月11日,南宁市相关部门称向社会发布“2006南宁中考等级排位情况”,本报记者前往采访,却被相关部门以“限量、限范围”发布为由拒之门外。本报虽多方努力,仍无法获取相关文件,导致不能及时发布,影响了读者对中考信息的知情权,为此,我们深表歉意(7月13日南国早报)。
南宁市相关部门向社会发布“2006南宁中考等级排位情况”,这应该是属于公共信息部分。既然属于公共信息部分就应该属于公众所有,而相对于媒体采访报道来讲也应该一视同仁。然而,当媒体前往采访时却被区别对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究其原因,是前往采访的媒体当中,有两家报纸是区级(即省级)媒体,这两家报纸分别是南国早报和当代生活报,而这两家报纸媒体发行量在当地分别列第一和第二,为了控制和限制其发行量和影响力,南宁市某些部门采取公共信息资源政治垄断行为,这是不妥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地方政权采取这种非正常政治垄断行为呢?归结起来,无非有三:一是地方媒体也就是市级媒体平时比较听话,而区级(即省级)媒体平时比较不听话;二是这两家区级(即省级)媒体发行量列第一第二,影响太大了,有必要加以“限制”,让其知道地方政权的“利害”,然而,笔者认为,南宁市相关部门这次又打错了算盘,也搞错了方向,因为这样做只能激起民愤,并加剧与区级(即省级)媒体之间的矛盾;三是既便确实是本着为了扶持本地媒体的初衷,也不该这样做,因为这显然侵犯了媒体的采访权利,也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何况,公共信息岂是地方政权想送就送的礼物?
根据有关新闻媒体采访条例,只要是国家合法的新闻机构或报纸,都有权享有刊登并发布本地区合法的公共信息资源的权力,何况这两家媒体均是区级(即省级)媒体,再说,其所要采访的新闻又确实是属于公共信息资源部分,地方有关部门岂能以种种借口区别对待?可见,地方有关部门采取这种干涉新闻媒体发布公共信息资源的行为不仅是不妥的,而且是错误的,必须尽快承认这种不理智行为,否则,在公众中以及全社会必然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对本地区的政治生态等诸方面也都是极其不利的。更何况,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里,地方政权都不能对该地区公共信息搞政治垄断,这是最起码的原则。
新闻链接http://pdf.gxnews.com.cn/ddshb/2006-07-13/shb002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