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少守法的富豪!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策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本来没有错,中国不是历来讲究“典型引路”吗,那就让这些人做个引路的典型吧。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先富起来的人群中,有多少是守法经营,正当致富的呢?不敢说一个也没有,但比例很小的可以肯定的。

    据笔者了解,先期致富的人群中主要这么有几种类型:

    第一类:利用政策不完善发家类。这一类是早期富起来的一批人,一般都有很硬的门路和关系,不少人都是高干子弟,利用父母亲属掌握的权力,钻“双轨制”等政策的空子,直接拿到计划内紧俏物资的批文,转手就是一大笔钱,不费吹灰之力的一夜暴富,致富的速度令世人瞠目结舌!

    第二类:套取贷款发家类。这种类型的发家者不一定有多硬的关系与门路,与众不同的是一般都胆大包天,脸皮特厚,符合“厚黑学”里的“厚”字诀。他们敢于直接走进银行行长家中,用倾家荡产买来的礼物换取第一批贷款;然后用贷到款项的一部分再去送礼,贷到更大的第二笔款项,连环“套贷”,内外勾结“套贷”。在金融政策也不完备的情况下,他们的 “套款”阴谋屡屡得手,这就是为什么在一段时间以来,有不少银行行长及相关业务人员被拉下水去,造成银行呆、死帐急剧增加的重要原因。

    第三类:违反国家政策,偷税漏税致富类。这个类型占的比重较大,人群层次较多。先期搞经营致富者可以说多数都有偷税漏税行为,这可以从利润大户反而是纳税小户中窥见一斑;各类演艺界、体育界的明星们也有不少人靠偷税漏税发家致富,他们中有不少人经常“走穴”,收入颇丰,而真正主动报税者却不见几人;专家学者讲学、作评委、搞各类鉴定、认证等等,也没有多少人认真报税。   

    第四类:以权致富类。这类人多少是国家公务员,掌握着行政审批权和资源支配权。其中的一部分腐败分子,禁不住诱惑,或明或暗地用权力来交换利益,这部分人也是发家致富最快的人群之一。虽然国家在逐步加大反腐败力度,每年都有一大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但没有暴露的仍然有很大比例!

    第五类:垄断行业谋利致富类。垄断行业掌握着国有稀缺资源的支配与定价权,垄断了全国的产品市场,没有产品竞争的市场调节机制,唾手可得的高额利润使他们的收入数倍于全国收入的平均水平,是以非正当手段获取“正当”收入致富的特殊群体。

    以上种种,挂一漏万。举例说明,仅供评论。本人无意全盘否定这些人,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类型中都有一定比例存在着笔者所说的现象,借此提醒制定政策的有关人士在完善各类机制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