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促销,用“酒模”代替“促销小姐”


不知从最近的什么时候开始,“眼球经济”以一种比“美女经济”更大的包容量悄悄地出现在人们的视听里。各种各样的以“眼球经济”为表现手法的商业促销活动此起彼伏,并且都获得了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效果。事实证明,谁能成功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谁就能成功地探到消费者的钱袋。

  但是,在“眼球经济”中,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美女估计永远是不可替代的主角。你徜徉在大街上,目之所及,无论是什么样的广告,没有美女对你顾盼生辉的广告算是稀罕了。所以,所谓“眼球经济”,最让人眼球发绿的,依然是美女。

  在中国市场上,恐怕没有哪种产品能比酒类销售那样所动用的美女为数众多了。在每年的酒类“春交会”、“秋交会”举办城市,兴奋的不仅仅是糖酒厂商。高校美女、工厂美女甚至写字楼美女,尽管对酒不一定提得起兴趣,但却象盼着过节一样数着糖酒会来临的日子。众多的厂家手里攥着钱四处聘请美女们作为“促销小姐”,装点门面。在糖酒会的各大热点宾馆,放眼望去,摩肩接踵的人海中,鲜活靓丽的美女们鲟鱼一样穿梭忙碌。因为有了她们的参与,有谁敢肯定,数万人涌向糖酒会,都是奔糖酒而来的呢?难怪促销都找美女。眼球的力量是无穷的,美女的力量也是无穷的。

  酒类“促销小姐”的诞生,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酒类市场越来越成熟,商家越来越注重市场的精耕细作,竞争手段更加丰富,层面更加深入。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糖酒商战弥漫起惨烈的味道,生存与发展的压力迫使过去处于巷子深处的好酒们纷纷拍马上前,大战终端。酒楼、歌厅、酒吧等市场终端,更是厂商搏击的最前沿。厂商们在这里艰苦卓绝地进行着争夺战、阵地战、拉锯战。以“促销小姐”身份出现的青春女孩无疑是其中的短兵相接者。她们身着各色各样的促销服装,代表着各色各样的品牌,迎着各色各样的“眼球”,极尽各色各样的手段,急切地在你面前开启手中的产品并开启你的腰包。事实证明,无论是什么样的品牌,无论是什么样的价位,只要有“促销小姐”的参与,总有无数业绩的鲜花在终端绽放。她们是厂商的终端战士,也是厂商兴衰最直接的见证者。

  “小姐”一词在过去几十年前是颇大家闺秀颇金枝玉叶的。一提到“小姐”,你就可以联想到她身后的家族名望,她的花园洋房她的万顷良田以及她的淑女风范。但是,在花越来越红,柳越来越绿的今天,“小姐”比过去多了一些足以让人心猿意马的含义。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们一起去夜场放歌,商议之后决定畅饮红酒,来点浪漫情调。一朋友看到某著名品牌红酒鲜亮的“促销小姐”,便高声呼唤:“小姐”,结果有若干位脂粉气息浓郁、着装颇有该行业艳丽特点的“小姐”们齐齐投来蠢蠢欲动的目光……“小姐”一词早已光彩尽失。在我们的销售终端,此“小姐”已经与彼“小姐”模糊了界线。

  利益永远是一条无形的鞭子。当你在消费场所落座,就是这条鞭子,会在同一时间把红酒、啤酒、白酒甚至什么奶的“促销小姐”驱赶到你的面前,用她们能用的方式,说服你买单。在她们凌厉的攻势面前,即便是你心有烦意,但依然不妨碍你在掏钱时作潇洒状。“促销小姐”扮靓终端的同时,往往也给消费者带来些许尴尬:面对“促销小姐”的软泡硬磨,拒绝,是不是会给客人抠门的印象?预算中本来500元的一桌宴席,大方之下,超支就再所难免了。在这个时候,消费就成了钱袋和心理的双重负担,面子有了,消费的快感却没有了。

  自从有了终端之争,“进店费”就成为了一种客观存在;也因为有了终端之争,驻店促销就被厂商逐渐打磨成谋取份额的利器,“促销小姐”也就成了一种客观存在。存在总是有合理的地方。但是,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把勤勉于终端的可爱女孩们叫做“促销小姐”吗?既然我们酒企都非常重视文化的挖掘,都非常在意文化营销,都非常上心于品牌形象的树立,那我们能不能在终端来一场“文化小革命”呢?


从我们的终端看来,我们的促销方式是直接的,实际的。可以这样说,比起没有物质包装的汽车来说,我们的酒更赤裸些;比起T型台上肌肤毕现的内衣模特来说,我们衣着光鲜的“促销小姐”也更赤裸一些。汽车模特和服装模特其实最终目的还是促销,但我们却可以从她们身上,观赏到的是她们所代表的产品形象,领悟到的是她们所演绎的品牌思想。她们从来不吆喝,却让人们从她们的表现中清楚地聆听到品牌与自己的倾心沟通;她们也从不对消费者捉肘相劝,但人们却能真切地感受到产品在散发一种力量,阵阵牵引着自己的购买欲念。和汽车和服装相比,我们这些拥有更多历史文化说辞的酒就显得苍白了,就宛若裸奔了。

  由此看来,这场终端“文化小革命”真的有必要了。所谓的“促销小姐”,其实也是我们的产品形象的体现者,是品牌思想的发布者。她们可以有一个新的名字:酒模特。现在我们的酒类炒作不是流行一种锄头法则吗:一些新鲜出炉的品牌在隆重亮相时,往往都会挥舞想象力这把锄头,在广袤的历史原野上挖掘一些玄而又玄的“典故传说”,活生生地粘贴到自己的品牌上,以期品牌能有一个显赫的身世,然后得以迅速成长。如果一定要给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加一个出处,那我也学着来这样一招:相传(这是锄头法则中最常用的两个字),相传,大唐贵妃中,惟杨玉环尤喜葡萄美酒,且善饮不醉。然遍寻大江南北,好酒难觅,竟使得贵妃终日心颜不开,以至日渐消瘦、容颜黯淡,多时不得皇上宠信。适逢西域凉州一惨淡葡萄酒坊得此讯息,取上等美酒辗转供奉入宫。贵妃饮后,顿时津畅气爽,不由开怀畅饮。举杯之间,不觉已是面色绯红、风情万千、神韵重现。得贵妃厚爱,凉州葡萄美酒自此畅行无忌。“贵妃醉酒”也由此成为中华酒模特的最早佳话(呵呵)。

  把“促销小姐”“革命”成为“酒模特”,由于它触及到了企业的营销理念、品牌思想、产品形象以及消费者心理承受力乃至个人和企业行为规范的层面,因此这应该是企业文化的“革命”;又因为在整个企业文化系统中,由“促销小姐”升级为“酒模特”,这样的“革命”是环节的、可操作的、可短时实现的,因此算是一次小“革命”。但这次小“革命”所带来的结果,也许是一种观念上的转变。我们酒类企业在这场终端“文化小革命”中,应该是能够出彩的。

  其实,在我们的口号提出来之前,与酒模特有关的活动已经在各地蓬勃兴起了。2003年糖酒春交会期间,北京一千零一夜葡萄酒有限公司就已经明确地使用“酒模”为自己服务,并且与一作为“酒模”的成都高校美女签定了形象代言授权委托书;在成都同期举行的糖酒形象小姐大赛吸引无数高校美女竞相参与;沈阳的酒类形象代言人比赛也博得了满堂喝彩……我们想,在我们真正寻找到酒模特的职业规范、行为准则以及形象标准和价值定位后,中国最庞大的行业模特群体就将在我们的营销终端出现,一个“酒模”时代终会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