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经济学的形成
由技术到制度的创新理论在解决国家经济增长到底由什么因素决定的问题上,当传统的 “物质资本”论、 “人力资本”论无法摆脱 “马尔萨斯陷阱”之际, “技术创新”论受到了重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和比尔科克等人,通过对技术变革、扩散与转移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对熊彼特的创新思想进行了推广,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技术创新理论,并由此创立了技术创新经济学。该理论认为 “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但是在“技术因素”是经济增长模型中的外生因素还是内生因素的问题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也由此形成了两大流派:新古典增长理论流派和新增长理论流派。以索洛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增长理论学家认为,没有外力推动的经济体系是无法实现持续增长的,只有当“外生”的技术进步或人口增长时才能实现。他们的观点遭到了以著名经济学家阿罗、罗默等人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的质疑。新增长理论学家认为,技术进步应该看成由经济系统决定的内生变量,并且论证了内生的技术进步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决定因素。
技术创新经济学理论就技术进步是国家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的论述,无疑是正确的。但深入分析技术创新活动的环境因素,或者说分析技术进步本身是由什么因素决定,对于这个问题,也许还需要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作解答。况且技术创新经济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已无法解答 “李约瑟之谜”。因此,许多经济学家把目光投向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在承认技术进步在国家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地位的同时,他们认为国家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是制度安排而不是技术进步。以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把熊彼特的 “创新”理论与制度学派的 “制度”理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了制度安排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发展了熊彼特的制度创新思想,由此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相互关系问题,在诺思等人看来,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好的制度选择会促进技术创新,不好的制度选择会将技术创新引离经济发展的轨道,或扼制技术创新。诺思运用历史与经济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用历史事实论证了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决定作用,并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之所在。”而且组织本身就属于制度范畴。
我们认为,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制度创新,它们首先源于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进步与创新,或者说是在人们创新意识的引导下进行的。创新首先是一种新思想的产生,然后是新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及新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应用。熊彼特就市场问题(开拓新市场与新的原料供应市场)的描述,实际上是市场观念与经营观念的创新。因此,我们认为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本身蕴含了观念创新的思想。此外,我们还可以在新增长理论的思想框架中找到观念(思想)创新的影子。例如,新增长理论认为新思想的探索与开发领域相当广泛,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新思想的获得会促进新技术的改进,而融入新思想的制度安排会更加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