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政府,治市令人堪忧!何谈为国?


如此政府,治市令人堪忧!何谈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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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政府办公室3月16日下发了这么一份文件:《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

 

[发文由头]

 

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为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该市倡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此酒。对于完成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任务指标]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

 

[一些思考]

 

思考1:企业靠政府接待消费,获得发展?

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的主要是“公仆”职责: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中各主体的公平交易提供制度保障,不是借助自身的接待支出,为单一企业的经营开一盏绿灯,更不应该以树立地方品牌为名,授权接待指定用品。当然,这种授权指定包含的一些腐败因素,外人不得而知!

 

思考2:政府接待必须指定?这样会否隐藏或鼓励不正当竞争的存在?

汉川市政府办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各单位消费某企业的产品,并制定了奖惩措施,等于通过行政手段把本应平等竞争的各企业摆在了不一样的起跑线上。

作为人民的政府有什么权力这么做呢?这样做无意中,伤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利,更是对市场经济环境的一种亵渎和破坏。最终会使地方经济环境带来恶劣的影响,甚至引发得不偿失的后果!

 

思考3:企业指定消费,获得区域经济发展?

 

不时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机关书记醉酒失足坠楼身亡。

是!我们的政府接待支出,应该引起中央的重视。

据相关统计表明:我国一年的公款吃喝要吃掉2000多亿元,已成为压在纳税人头上的沉重负担。

难道纳税人的缴税就是为了保证政府的接待支出?

公款吃喝有“任务”,完不成还要通报批评,这是何等荒唐的事情。企业指定消费,是企业营销的制胜法宝?还是昙花一现的投机行为?

 

未完!欢迎交流意见!

 

 

作者简介:

许广崇,署号许高崇,1965年3月19日来到人间,广西天等人,书法家,设计师,咨询顾问,文案怪才。文章散见《粤港信息日报》《市场周刊》等。《广告?品牌?》(编著中)。多家报刊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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