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创新产生暴利机会!(完整版)


      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主题词:“创新”。事实上,制度创新不但开始体现出对股改的正面作用,蕴涵在其中的财富效应,更是令投资者为之疯狂。明年最大机会也将是捕捉“创新概念”。2006 年引发市场热点的股票,依然会围绕一系列制度和交易手段的创新而展开。本栏将分期对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切传闻中的”制度创新“作一介绍: 

    一、T+0交易制度将有试点。
     市场预期:这一政策极有可能在2006年取得突破,从普遍适应性的角度来看,股票理论上也有必要实施与权证同样的交易制度。只不过由于回转结算等制度配合因素,可能只会在部分板块进行试运作,比如说中小企业板块、上证50等。    有传闻称,G 股指数已经编制完毕并将正式发布,有关交易办法也拟订完毕,该办法明确G 股板块是“T+0”回转交易。而根据此前管理层的表态,以及权证违规炒作风险逐渐可控的情况下,在G 股指数板块优先推出“T+0”回转交易,以此活跃市场,体现政策倾斜,完全有可能。但是G 股交易办法的实施需要管理层的认可。 有关部门关于恢复“T+0”问题,向管理层汇报时建议:恢复“T+0”是有条件的,不是全面放开。近日管理层批示选择小量试点,但关键是要给大家一个好的预期,不能助长投机,要推动投资,让有价值的股票活跃。部分业内人士表示此消息可信度甚高。
       时近年底,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的热门品种。就目前盘面来看,题材主要有两个:一是一直流传的“封转开”在本周又有了新动静,因为基金兴业距离续存截止日期只剩一年零六天,“封转开”再度成为市场的焦点。二是由于“T+0”的交易制度给某些敏感的资金极大启发,市场臆想封闭式基金可能实施“T+0”。

     二、部分板块放宽涨跌幅限制。
    放宽涨跌幅限制也有望优先,配置到G 股指数板块。传闻有关部门在研究放开部分股的涨跌停板措施,有可能是涨停板20%,跌停板10%,一旦落实这一制度,我们预计有可能引发暴涨行。

    三、新《证券法》将出炉,券商融资融券拟开闸。 基金股票质押贷款是已经提出但一直没有采取的措施,它不仅可以使基金拥有更长的投资周期进行长线投资,并能有效缓解基金的赎回压力,也能给基金带来更多的活动空间。22日,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公开表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等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中介作用,扩大证券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来源。
      一位经常研究宏观政策的分析人士认为,从2006年1月1日实行的新《证券法》删除了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融资融券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有利于拓宽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有利于丰富证券公司的服务方式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新《证券法》的规定为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开展信用交易业务和服务方式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他认为,政策面法律层面对券商的松绑,其实是符合国际上对券商监管的通行惯例,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因为到2006年12月,根据对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的金融市场将在许多方面向外资开放,尽快与国际接轨,尽快做大做强中国自己的券商已经刻不容缓。

    四、券商信用交易与融资融券业务即将开闸!
    据消息人士透露,《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5〕558 号)(下称《草案》)自11月29 日至12 月15 日在证监系统征求意见,该条例极可能在2006 年正式推出。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关融资融券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以及证券公司外方股东资格条件的规定。
    实际上,此前深交所相关人士就透露,推出证券信用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证券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快则三月,慢则半年”出台。国内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可借鉴台湾和韩国的集中授信模式;同时可分步实施--先行拓展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推出其对客户的保证金交易融资);之后再推出融券交易,也就是做空的机制。尤其是在目前A股市场难以引进新增资金的背景下,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一旦实施,A股市场的交投将趋于活跃。

    五、将推出证券信用交易,首选债券、蓝筹股 。
    有关部门日前公开表示,为贯彻落实新的证券法、公司法,将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从国际经验来看,银行对信用交易的审核会相当严格,同时,对购买的证券会有一定限制,债券和业绩稳定的蓝筹股会成为首选。此外,初期试点阶段,银行可能会要求券商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股票期货其实就是证券信用交易一种形式,理论上资金放大比例可达90%。而据交易所人士透露,推出证券信用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和试点上市公司,即将出台,预计将在12月底公布实施细则和试点上市公司。
    而尚福林关于金融创新的最新表态是在今年12月的财经年会上。他认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具备了实现重大创新突破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开发适应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的投资产品,要继续发展不同类型的基金,要积极研究、稳妥发展股票期货。

    六、股指期货。
    新《证券法》明年1 月1日开始实行,这意味着明年1 月1 日之后,股指期货在法律上将没有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马上就会推出。根据推出股指期货要有一个成熟的成份股指数这一条件,首先要使两个交易所统一的成份股指数在相对稳定成熟以后,才可能推出指数期货。明年是期货市场非常有意义的一年,整个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可能出乎我们意料,一些新产品和交易工具的研究相对更加成熟了,会相继推出。整个大环境将促使我们一定要变革和创新,要发展中国的衍生品市场,必须在稳步发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
    业内人士最早听见的风声是在今年9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上海举行的“中国金融衍生品论坛”上的讲话。尚福林认为,随着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客观上正在消除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制度性障碍,为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提供了可能性。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统筹考虑,积极探索,适时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为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的工具。”
    据了解,证监会期货部的一个专家组一直在论证研究股指期货以及股票期货的方案可行性。而大连、郑州、上海三地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在设计各自的股指期货运行方案,以便自己设计的方案获得管理层的认可,而将股指期货的试点“落户”在自己的交易所内,从而形成了股指期货5家竞争的局面。目前,管理层有意将股指期货的试点放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可能性较大。

    七、国债期货。
    据悉,几个部委目前已加强对国债期货的联合研究,一份旨在建议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研究报告将在近期完成,而后将以财政部、央行、证监会“国债期货联合研究小组”的名义提交国务院。据悉,央行、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实际上已分别有研究小组,对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和国债期货经纪机构的资格条件、国债期货交易、结算及交割业务管理、国债期货经纪业务管理、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以备国债期货的推出。有关方面在重启国债期货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已经比较成熟。有关部门人士乐观地估计在金融和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的大背景下,时间不会太久。

     八、401K 条款和孖展。
    尚福林主席在近期讲话中表示,要加大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工作力度,推动养老金税收政策体系的完善,为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等定时定额的长期资金转化为直接投资,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而至少从目前来看,“有利的外部环境”还没有创造好。

    九、三板市场开闸放水。
    12 月12 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目前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严重困难,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要依靠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二板市场、充分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基金,通过做好做全资本市场来支持小企业的发展。
    种种迹象已经显示,2006 年三板市场开闸放水已成定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轮廓初现。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最近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今后一段时期,要积极推动市场创新,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未来的三板市场一定会具备“孵化器”和升板的功能,也只有这样才能称其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部分。随着新《公司法》的登台亮相,明年三板市场开闸放水已成定局,由香港、上海、深圳三地交易所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轮廓已经初步形成。

    十、创新类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据悉,证监会希望创新类券商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整个券业做好试点。业内人士指出,资产证券化业务未来一定会有很大的空间,并且将会是券商寻求盈利突破的一个重要途径。证监会对该项产品的研发极为重视,并将其视为证券市场创新的一项标志性工作。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胡冰出任资产证券化工作组组长,证监会机构部、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真可谓动作快、力度大。
    券商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行将加快,这些产品大多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上市交易。目前已经批准上市的两单资产证券化产品:中金公司管理的“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募集资金共32亿元;由广发证券管理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5.8亿元。
    券商的企业资源和对企业的了解无疑很具有优势,而资产证券化又是企业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重要融资渠道,并且可以十分灵活地选择一部分资产进行证券化,因此比较容易在券商和企业之间形成合作。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业务流程中,券商可以担任财务顾问,可以作为主承销商,还可以申请交易商,这些都可以给券商带来不小的收益。据了解,几乎所有的券商都认为,要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必须要主导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行,而这也不是仅仅为了财务顾问费。
    国开行、建行有关人士表示,希望今后进一步扩大发行规模,而就在证监会积极推动的同时,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阎庆民也表示,明年将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目前中行正在准备,未来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会加入试点行列。专家预计,未来两年资产证券化规模将达到2000 亿元,而且可供券商运作的空间也不小。          

     十一、中小板ETF近期推出。
     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4日在第四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透露,深交所将于今年底明年初推出深证100ETF和中小板ETF。此外,他还表示,深交所将研究“封转开”技术实现和平台支持方案。他称,深交所将引入货币市场LOF和债券(短债)LOF;同时,完善LOF有关制度,研究开发LOF和ETF衍生产品,如备兑权证。

    十二、上证50ETF 或明年初推出。
    据悉,年内推出上证50ETF权证,一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目标,上证所和一些专家为此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开发。据透露,上证50ETF权证将是认购权证,认沽权证由于目前条件所限,发行人的避险难度较大,因此暂时不会推出。首次创设的权证规模有待进一步确定,不会超过10亿。
    上证50ETF 权证是所有基金品种中一直最为业界看好的交易所基金(ETF),最近又与炙手可热的权证联系在一起,可谓火上浇油。“未来得ETF 者得天下”,发行ETF 认购权证将直接吸引新增资金购买ETF, ETF 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
    今年三季度,社保基金积极申购上证50ETF,令其规模一度突破100亿份。ETF 给券商带来丰富的业务机会,包括经纪、代理、自营和套利业务等。统计显示,截至11 月25日的188 个交易日内,上证50ETF 二级市场累计成交额为386 亿元,申购、赎回带来的成交额为402亿元,估计给券商带来了1.57 亿元左右的佣金收入。难怪有业内人士表示,券商销售ETF 无需动员,因为券商销售ETF 就如同销售自己的产品。
    权证借股改出笼后,ETF 成为券商发行权证的理想标的。发行ETF认购权证将促使ETF 规模进一步扩大,因为券商在发行ETF 认购权证时需要购入ETF 作为抵押,权证发行越多购买量越大。     
   

根据此前的设计方案,行权比例初步可以设为1:10,即1份权证可认购10份上证50ETF。在交易机制上,可能会采用“竞价交易+做市商”的复合制度。上证50ETF权证,将成为首只不具股改概念的权证品种,由于是认购权证,设立权证的券商,势必从二级市场购入50ETF,上证50ETF的二级市场表现必将受到影响。如果ETF权证受市场欢迎,将带动上证50指数标的股的价格上涨,这对整个大盘的上行是有利的。 

    十三、10亿美元社保基金明年上半年投资海外。         
    中国社保基金理事长项怀诚表示,社保基金将于明年上半年落实海外投资,初期投资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 项怀诚在香港透露,社保基金理事会将在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公布具体时间表。项怀诚指,目前社保基金总规模约1,900亿元人民币,外汇资金约8-10亿美元。海外投资只会动用外汇资金。他还表示,尚未确定即将投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社保基金金额数字。此前有报道称,社保基金拟分别投资两家国有银行各100亿元人民币。

    十四、传将推进发行机制重大变革。
    近日,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举办的高层论坛上传出:股权分置改革为“十一五”规划里,证监会将要实施的一系列市场化改革破除了制度性障碍,而股改过后,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就是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制度从最早的额度制转变为审批制,后由审批制再转变为核准制,今后在发行机制上的重大突破将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此前资本市场行政化倾向比较明显,证券公司专业认证和定价能力难以提高,以行政化手段控制上市公司质量,市场优胜劣汰不起作用,此后行政职能逐步退出市场,证市场开始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
    但相对于A 股市场,境外很多的资本市场均采用注册制,在主板、创业板、柜台交易等多层次市场中,每一个市场的上市标准是不一样的,每一个市场各有各的上市机制,不同的市场面临不同的门槛。这其中,企业有自主权可以根据企业规模、盈利前景、企业价值等选择相应层次的市场。《证券法》所规定的发行门槛有所降低,这为将来发行和上市分离创造条件。发行机制的市场化,也可以在今后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作为优胜劣汰的第一关。
    但是目前来讲,注册制不会很快实现,这也和市场成熟程度和法律法规完善程度有关。实行注册制后,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将加强,而政府完全退出对上市公司发行上市的审批权,更多的职能是进行监管,比如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今后多层次市场,区域性市场的出现,更加使得管理层将放弃审核这个沉重责任,将主要精力投入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融资作为证券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在丧失了近一年之后,在2006年肯定会恢复。根据当前股改进程以及新老划断信息看,可能会在2006年春节前后公布有关全流通背景下的IPO融资政策的征求意见稿,随后在二季度可能会重启新股发行,中小企业板块有望拔得IPO的头筹。   
    即将颁布的新股发行制度无疑将配合“新老划断”一起出台,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市场化的发行方式,同时其他多项基础制度建设配套实施,比如完善定价中介机构券商的综合治理,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完善信息披露,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的发行新股等。例如定向发行新股、引入储架式发行方式、允许外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购买A 股、以认购权证的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公司债为主等。
     新老划断的确可能会引起资金分流等,但从中长期角度看是积极的。而且,如果从可以带来新的优质企业、新的增量资金等角度来看,影响反而是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