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段时间对我国设立税务警察进行过热烈讨论,并似乎就要成为现实。但至今仍没有成为现实。那么,到底我国是否需要设立税务警察,能不能设立税务警察,我觉得应该搞清楚,以利于我国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前期回顾
1999年人大会议专题报道称: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前天说,政府正在考虑建立一支税务警察队伍,严厉打击各种涉税犯罪行,维护国家税法的权威。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教授称:80年代末,我们提出了设立税务警察的建议,经过90 年代初期的试点,朱总理曾批示:同意建立税务警察。我们希望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税务警察制度的建立,以便维护税收法律秩序,健全税务司法体系,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建立税务法庭专门审理税务案件。2003.01.19《大洋网》也报道: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政协九届委员建议,设立税收法庭和税务警察,打击那些以所谓“税收筹划”为名的专门策划并兜售偷逃税方案的企业和个人,包括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律师和税务师等。
我国也在一些地方进行过实验,如贵州省黔西南州成立税务警察大队就取得了较大成效。报道称:贵州省黔西南州为改善税收工作内外环境,长期有效地打击偷税、逃税和抗税行为,州人民政府于1998年4月下文由公安、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成立税务警察大队。随后,晴隆、册亨、兴义等5县市相继挂牌成立机构。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税务警察大队在办理各项涉税案件中,由于动用了公安的司法权力,显然比过去打击有力。一年多来,该州税务警察共查处4件抗税案、5件偷税案、2件欠税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件,补缴税款169818元,罚款59670元。黔西南州税务警察大队隶属黔西南州公安局。下设国税、地税、财政税务警察分队。负责查处刑法规定的12种涉税案件和一切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税警大队由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接受财政、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照公安机关对涉税犯罪案件实施侦查破案;税务机关负责侦查办案中涉及税收法律、法规、财务和税务技术等专业性问题的处理、解答和确认工作。税务警察大队的成立,克服了涉税刑事案件单纯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的不足:一是克服了公安警力不足,以及干警对税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等问题;二是克服了重复劳动,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取证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时,公安机关又要重新取证认定,既浪费了时间和人力,又给了犯罪嫌疑人缓冲的空间。黔西南州税务警察大队的建立,使税务与公安两个不同的执法部门有机结合在一起,优势互补,不仅简化了办案手续,节约了时间和人力,追回了税款,更重要的是,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为税收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