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伟大不伟大


首先,感谢这个网站,感谢大家共同营造的这样一个好的环境。
谁没有几句心里话?谁没有一吐为快的冲动?在这里不仅可以共同探讨业务,还可以倾诉心声,得到共鸣和理解。我诚恳希望我们共同维护这一片净土,让它为我们的律师生涯增添一些温馨和光明。
我是退休前,以五十三岁的高龄考的律师,在单位由一线领导退下来,当企协秘书长、科协秘书长。那是一个闲职。时间是有了,我就开始想圆我的律师梦。我也是早在恢复律师制度的时候就想当律师的。但那时候,人事方面有障碍,我是电业局的局长,出不来(不让离开),进不去(不是司法系统的人)。但我一直是想当律师。我想当律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看对了这个职业需要面对挑战。每天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案子,会有什么样的人找你咨询什么样的问题。在挑战中可以展现自己的能力、才华、知识、经验。接受比较真实的社会检验。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作了那么多年,方方面面的限制,真是多不胜数。不是有这样的说法吗“能干的,不如会干的,会干的不如不干的”。在那个年代,就是这样的。(我接触了现在的一些企业,好像比以前更有发展。企业管理好像退化了。这可另论。)
终于可以退休了。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大家的苦恼,我都体验了。不再多说。但是,我觉得以前的判断,还是对的。有这样几点:
一、律师比其它行业更要求是社会的精英。哪一个律师不是大本毕业?在其它行业里,有这样严格准入的,还真是不多。哪一个律师不是经过了艰难的律考?在律考通过率只有百分之十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其成就感自不待言,其素质比较高,是得到了认可的。所以,我和律师打交道,感到愉快。能和高层次的人说话、对话,那感觉,就是不一样。就是和高素质的人斗一斗,也是有趣味的。
二、竞争尽管激烈,公平,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的。当事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自己认为是能够胜任的人。保持声誉也是很重要的。
三、虽然有不自由的一面,但和在一个死死板板的公司里就职相比,那可真是天差地别了。只要你活着,要想不受限制,那是不可能的。起码自然法则你是逃避不了的。以做律师和从事其它职业相比,还是自由得多。

对其它同仁的感慨,我想说:律师不过是一个职业。别希望他有什么光环。也别希望他不受别人的制约。前次有律师说“伟大”,我倒是对他的一句话是很有启发。我也觉得神圣和魔鬼不远。神圣、魔鬼无不技艺高强。其区别就在操守不同。古人说,“公门里面好修行”。本来那时候的“公门”是何等的黑暗!但是,在那样的环境里,行善才是机会多多。律师因为他的高素质,多做好事,少做、不做坏事,就是为社会带来了一线光明,带来了一丝希望。我希望律师们多多保重,保持自己的良心、良知。多多在内心里审判自己。避免成为魔鬼。
话又说回来,律师只不过是一个职业。从业的人多了,社会上的人,作为社会问题的人性弊病,不能不反映到律师队伍中来。因为律师的高素质,其反映会更强烈,更丑恶,更令人憎恨。但不要因此就把所有的律师都看歪了。所以,我实在是不同意说当了律师就必然“伟大”,或者不“伟大”就不能做律师。律师是接触社会尖锐矛盾最多、接触社会阴暗面最多的行业之一。律师又是高素质队伍。今后会发生更多的律师犯罪的问题。这是预料之中的。希望不是我们中的一个。
律师,作为一个高素质的队伍,作为一个接触社会尖锐矛盾的职业,其从业者会有很精彩的生活体验。这是律师的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