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考验央行信用
土山
昨天,各媒体纷纷报道了一则消息:央行副行长苏宁宣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无疑,这对建立全社会的诚信系统有极大的益处。但我想,这个系统的建立不仅仅是在记录我们每个人的诚信。同时也在考验央行的信用。
2005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谁动了信用的奶子?》(http://xiaoshulin.bokee.com/1628196.html)。在那篇文章中我提出:一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是社会的强势主流群体达成的共识和默契。我始终认为:在社会强势的群体,如:政府、司法、媒体、国有企业以及教育等信用大量缺失的情况下,个人的诚信从何建立?信用,应该是根植于人们心灵深处的,而不是被强迫的。因此,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必须从社会的强势群体做起。要让百姓们讲诚信,首先是政府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要有诚信。要让小商小贩讲诚信,国有企业首先就要讲诚信。如果这些社会的主流群体对诚信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态度的话,建立诚信社会便是一句空话。
当然,我并不是以此来否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但是,在上述社会的强势群体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个人的信用信息如何建立,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比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如何进行?借钱不还,信用卡恶意透支等当然是个人信用的缺失,但是,你央行仅仅依靠商业银行的数据就采信呢?还是需要其他的“证据”?商业银行输掉与百姓的官司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对于它们提供的个人信用的数据,央行是否要打折扣?更何况在银行与个人的法律纠纷中,银行还经常是以强压弱,表现出一种失信的状态(关于这个问题,在我的另一篇文章《论密码》http://xiaoshulin.bokee.com/3501131.html中有进一步的表述)。至于其他途径的信息的采集,央行就更要慎之又慎。比如,电话费。中国的电信企业在百姓中的口碑并不是太好:从电话初装费,到月租费,从电话卡余款不退;到莫名其妙的电话帐单,从手机的双向收费,到防不胜防的短信陷阱;从“宽带故障,费用由消费者出”,到“手机信号中断,经营者不承担责任”;等等等等。我相信:在我国的电信用户中,是很少没有吃过电信运营商的亏的。近几年中消协每年3.15公布的消费者投诉最多的一些服务项目中,总不乏有电信运营商的身影,也就更说明了这点。对于它们提供的信用数据,你央行如何采信?
再一个问题就是信息的安全利用。什么人,什么单位可以使用信息,如何使用信息,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等等,这都在考验央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自身的信用。尽管“银行内部出台了严格的权限制度”,但真的能保证信息不被泄漏吗?对此,我是持怀疑态度的。我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注册成立公司的时候,刚把文件递进工商局,营业执照还没有拿到手,电话就接连不断:刻章,会计代理,税务代理等等。明显地,这些信息是工商局透露出去的。政府尚且如此,商业银行又如何能为信息保密?众所周知,我国的各商业银行对于资金都有各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却经常可以看到银行资金被内贼窃取的报道。对于自己的钱,尚且如此,对于他人的信用信息,它们会看得比自己的钱还重要吗?所以,我以为,光靠制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制订相应的法律,和处罚的措施,则是必须的。同时还应从根本上提高银行员工的诚信意识。否则,“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将会毁于银行的失信。
公平与公正是信用体制建设的基础。由政府机构出面承办这样一个系统,对每个被评估的个体来讲,已经显出了不对称的一面。所以,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中,充分体现公正与公平的原则,是这个系统能否长久,有效,为人们所接受的关键所在。因此,我认为:如何把“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做好,管好,是对央行诚信的一种考验。但愿这次央行不要失信于民。
(本文写于200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