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死回生》到《性比天高》
--再读《性比天高》有感
叶行昆
古人云:“好书不厌百回读。”一部《红楼梦》,我就读了四五遍,还未过瘾。近来看到红学家们的层出不穷,着实心里痒得慌;故想再读一遍,写篇《大观园里的经济学》。还曾有人说:“非三代两汉以上之书不读。”我倒对如此这般的厚古薄今,颇不以为然的。但是老实说,我现在已是很少买书、读书了,尤其是在名人出书的浪潮下,一看到是名人写的书则敬而远之,因为名人之书并不等于是名山之作,更不一定是传世之作;即便是对待当代名流或同辈学人的专著,也是一视同仁的。但是,要是看到无名之辈的书而其书名又能吸引眼球,则会情不自禁地拿来翻翻;这与我不喜欢逛精品商厦而喜欢逛小贩的小摊,大概是同一种心态。若是有幸获得惠赠,一般也就读个序言和目录什么的;等到堆积如山了,就请小区门口的小贩亲自上门服务来打个包处理;偶尔还能换瓶啤酒或是换包香烟什么的,也算是响应伟大祖国的号召,发展循环经济或拉动内需吧。所以,小贩们一听到我的召唤,那一定是喜出望外地手舞足蹈。究其原因:一是上海的房价“可上九天揽月”,把狭小的面壁居当作藏书楼,其性价比实在不合理;二是如今出版的而又值得珍藏的珍本、善本也实在是寥寥无几。所以,我的斗室里除了一台手提电脑和几本发黄的工具书,也就是烟斗和茶壶了。有道是:“葡萄美酒夜光杯,青灯残卷面壁居。”我想当一只书蠹而未能成功,却以沦落成一条彻头彻尾的网虫而成仁了。网络早已改变了我的读书和写作的习惯。因为网文太多,纸版书也就不大读了;也因为老是敲键盘,钢笔、毛笔的感觉早已找不到了。看到周泽雄兄竟有自己的秘密书架,煞是眼红。俗话说,厨房看主妇,书房看主人。有如此秘密书架的主人,想必其所藏之珍一定是秘而不宣的,其酝酿的大作也一定是密云不雨的。
据说,会读书的人一旦开卷有益,便过目不忘;对此,我是自叹不如的。我的读书习惯一般是不求甚解,过目即忘。如此的治学态度,岂能成为饱学之士?时有“司马迁、韩愈就住隔壁”的自卑。所以,如今的一书无成当然是在情理之中的。这也真好印证了那句古训:“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稀里糊涂地读完了博士,那些看了就想扔的教科书早已毕恭毕敬地完书归师了。
回首往事,在当代名流学人的精品大作中,能勾引起我一读再读的,几乎是天方夜潭。可这次我却遭遇了极限的挑战,居然再读了一遍《性比天高》;这可算是我近来的学海生涯中的绝无仅有之事吧。回味无穷的好酒只咪了一口,肯定是意犹未尽的;既然是“好酒,好酒!!”那就一定要像喝美酒加咖啡似的,一杯再来一杯了。对于一本书的一读再读,这对我的读书经历是一种全新的超越;因为好书毕竟是值得几回读的。如果说第一遍是泛读的话,那第二遍可要精读了。“读书,第一遍最好是囫囵吞枣地泛读,即泛泛而读;如果有了感觉,再咬文嚼字地细读、精读。”这是以前我在读大学时的英文老师说的,至今还依稀记得。然而,当时我把英文原著读过第二遍的也就是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了。老师虽是这么的教,可我却极少的用;可见,我不是个好学生。这次遭遇了《性比天高》,则使我难得有机会故伎重演。
有人调侃称周实兄有:“一肚子才华,一肚子学问,一肚子‘坏水’”。这使我想起了当年苏东坡官场失意时的一个小故事。某天,苏大人挺着大肚子问三个随身丫环道:“你们说我这肚子里装的是什么?”第一位答:“一肚子的治国谋略。”第二个位答:“一肚子的学问妙文。”第三位名叫朝云的答:“一肚子的脾气牢骚。”苏学士听罢哈哈大笑道:“知我者,朝云也!”据说,也因此而将她视为红颜知己,并纳为侍妾。苏氏晚年修佛参道,凭籍他的慧根悟性,悟道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然而,他却知难而退了;因为他有自知之明。他对一老僧说:“佛门的清戒规律,我都能守,惟独色戒守不了。”最后只能以东坡居士而终其一生。天赋之高似苏轼者尚且如此,何况我等这般的凡夫俗子呢?由此推论,我以为,周实兄的肚子里是一堆“浆糊”,是一堆由荷尔蒙倒灌而堆积成的浆糊。中医里有“不通则痛”的说法。由于荷尔蒙流通的不畅和滞留到一定程度,便渐渐倒流,乃至倒灌;进而堆积成了一堆浆糊。也正是这堆浆糊的不断堆积和涌动,才垒铸起了《性比天高》这座丰碑。弗洛伊德说:“作家的灵感来自荷尔蒙的作用。”这个假设应该是说得通的,因为《性比天高》就多少佐证了这点。
“一个人的时候,
希望两个人;
两个人的时候,
只愿一个人;
一个人的时候,
人变得聪明;
两个人的时候,
人变得愚蠢。”
一人世界很无奈,两人世界很愚蠢。如此的活法,那人还要不要活呢?正是这个问题使我陷入了沉思,也正是对这个问题的百思不得其解,使我再读了《性比天高》;而真正进入《性比天高》的世界里。如果说钱钟书的《围城》是人生舞台中的婚姻小围城的话,那么,这里的一人世界还是两人世界?则是个浓缩了人生舞台的大围城。面对着生死抉择,哈姆莱特暗思:“是,还是不是?那是个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难道这里的一人世界还是两人世界就不是个问题吗?面对着将要构建的两人世界,男人往往会迟疑不决:“进还是不进,是个问题。射还是不射,也是问题。”人生的本质意义在于其社会性(sociality),而连接这社会性的纽带又是什么呢?“草木一春,人生一世。”然而,活着的人们往往会失去自我,故有迷途羔羊的说法。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固然不错;然而,“无性我安在?”是否能成立呢?人生之可悲莫过于困惑在:“谁是我?我是谁?”之间了。《性比天高》中的他与她又是谁呢?是你我他(她)吗?就像镜子里的你我,是你我的本来面目吗?你我能亲吻或拥抱镜子中的你我吗?当有人问我最佩服谁时,我总会马上翘起大拇指去照镜子的;可那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这又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这个世界里又缺了点什么呢?那赫赫有名的埃及艳后说:“作为女王,我白天嫌短;作为女人,我夜晚嫌长。” 为什么作为男人,我等会有“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感叹呢?李敖说:“要解放思想,首先要解放自己。”那么,我们又自我解放了多少呢?“自己是为女人而生,并且要为女人而活,而且只能活这一次,想活也不可能再来。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很多男人却不知道。知道,也很容易忘记。做到,更是很不容易。很多事情要去做,还是需要本钱的,也是需要能力的。” “不在性交之中雄伟,就在性交之中阳痿。”为性而活,为性而死,这大概就是男子汉的《性的宣言》,也是男人对性渴望。男人,只有男人,才是真正的性奴隶。可是,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比起做人妻来,做女人似更重要些,首先是做一个女人。”女人们都能认同这种活法吗? 如果女人这一半有所不认同,那另一半该怎么办呢?这十八摸、十九摸的;人家不让你摸,你又当如何呢?女人是让男人随便摸的吗?阿Q当年的“他摸得,我就摸不得?”的历史教训还不够惨重吗?此时此刻的男人是不是就要依赖于贼心、贼胆和贼钱了呢?即便是黄帝与素女当下转世,想要九浅一深,逆来顺受什么的,又该如何是好呢?自学成才,自力更生,固然快乐;而自摸自足也一定快乐吗?明白了性,就一定能见心吗?这实在是有待于好好验证的。
明性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性悦与情爱,
此事古难全。
据说,《性比天高》一书的原名是《起死回生》。何以要把《起死回生》改为《性比天高》呢?这似乎颇为令人费解。我想,若是要将人起死回生,那么其灵丹妙药莫过于那一粒“性”了。没有了爱的滋润,没有了性的滋补,那么,活人也仅比死人多了一口气而已。那是“活的都死了,死的却又都活着!要死不死,要活不活,无期徒刑,行尸走肉!”将《起死回生》引渡到《性比天高》,那是对生命感悟的一种升华,一种提炼;更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洞察。没有了性比天高,即便起死回生,那最多也就是个活死人,一个植物人罢了。
其实,性没有那么高尚而要高耸入云,也没有那么可怕而要谈性色变;它就像人要吃饭、喝水一样平淡无奇;所以古贤说:“食、色,性也。”而禅宗则说:“饿了去吃,困了去睡。”如果说这算是悟道的话,那么,“要了去干”算不算也是一种禅机呢?“食、色,性也。”“饿了去吃,困了去睡,要了去干。”这应该是人活着的本来面目,这才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权需求!而其他所有的东西才是锦上添花的身外之物呢。而人们却往往舍本求末地执迷不悟。《性比天高》是不是能人以迷途知返的启迪呢?在人类社会的繁衍发展过程中,一旦缺少了饭与水,乃至缺少了性;那性就不得比天还要高了。这是事物的稀缺性规律使然,“物以稀为贵”,性也不能免俗。况且,人没有了性,也就没有了理性;人失去了理性便成了疯子。这是我在读《性比天高》时胡思乱想到的。
几年前,我在德国时遇见一位颇有成就的留学生,他喜形于色地告诉了我一个故事:自己刚到德国时,由于种种压力而患了抑郁症,朋友劝他去心理诊所就医。医生问:“你抽烟吗?”“不抽。”“你喝酒吗?”“不喝?”“你与女人睡觉吗?”“不睡。”医生最后说:“那你活着干吗?”他因此而大欢喜地找回了失去的自我。这应该是起死回生的一剂良药吧。
我以为,是谈性色变还是性比天高?是小人还是君子?是烈女还是淑女?也就在此楚河汉界而分道扬镳了。
德国剧评家莱辛曾说:“有一千个《哈姆莱特》的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我说:“有一千个《性比天高》的读者,就会有一千种对《性比天高》的解读。”这便是上品佳作之魅力所在。有人说,“人世间中最具有原始性和神秘性的东西,盖非‘性’莫属了。”可见,性比天高,再高也不为过;而《性比天高》正是面对人生最原始的而又最神秘的存在的一种解读。理解了性,大概也就理解了人生;读懂了《性比天高》,大概也就读懂了人生这部天书;“爱是不能拒绝的。拒绝爱是残酷的。”但是,没有性的爱是不可思议的,更是欲哭无泪的。张爱玲说:“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而《性比天高》则是两全其美的;而身心俱美的女人才是最为妩媚的女人。这便是我对《性比天高》的一种解读。
书不能不读,但不可死读,更不可歪读;而我的解读只能是一种歪读,而且是很歪、很歪的解读;因为我是个歪才,只会歪读!
倘若我们撕去了上帝赐予给人类的那块遮羞布,这人世间将成为伊甸园呢?还是将成为失乐园?莫非这也是一种“无极”?
(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曾多次征求过金酒MM的意见,并得到了她热情的鼓励与支持;谨此,深致谢意!)
2006/3/23
写于沪上“面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