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组织的人事安排工作是政协工作的基础,也是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政协人事安排工作中的一些焦点性问题进行一些初浅的探讨。
(1)关于如何在政协人事安排中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协商的原则的思考。
政协人事安排必须考虑政协的广泛性包容性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是我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一般干部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政协人才安排虽是党安排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政协人事安排又有其特殊性。其特殊性已在政协的《章程》中有比较完整的表述:“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以上表述规定了政协的组成必须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如在进行政协人事安排的过程中僵化地用考察干部的标准和原则来进行的政协人事安排,那将使政协的广泛包容性无法得以全面的体现,政协的广纳群言的渠道也会受阻。
(2)关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协委员产生程序的思考。
各级政协组织恢复后的20多年以来,各级组织对政协委员的推荐协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那就是政协委员推荐程序不规范,至今为止没有一套规范的政协委员推荐协商程序,导致政协委员推荐协商随意现象突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保证政协人事安排的程序化,制定出一部政协人事安排的规范性文件。在这方面,人大的代表产生程序和党的干部任用条例都有其借鉴的之处。两者结合,既保证了政协人事安排的严肃性,也可保证政协委员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当然,政协的本质特点决定了政协的人事安排必须以民主协商为基础,这是在考虑完善和规范政协人事安排规范化和程序化时应考虑的问题。
(3)关于如何把握各方面党外政协委员的提名条件方面的思考。
党外政协委员的特点决定了其所处地位的独立性、看待问题的超脱性。在把握政协委员的提名条件时,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正确估价其政治素质和政治立场的问题。在把握其提名条件时就应看主流,辩证的分析其政治立场,而不能因为其偶尔言辞过激、观点过右就对其评价发生偏颇,要知道政协的氛围就是各抒己见,广纳众言。况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完全可以采用团结-教育-团结的工作方式,使其转变观念,辩证的分析和看待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树立“用错一个人才是小错,不用好的人才是大错“的观念。
(4)如何完善和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管理方面的思考。
从目前来看,各级政协对政协委员的委员的管理从总体上看是规范有序的,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政协委员的管理重活动、重提案建议,对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工作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对政协委员考评重届终考评,年度考评存在薄弱环节;对政协委员的考评基本上是以定性考评为主,考评中征询意见建议的范围不够广泛,还未做到定量考评。上述在政协委员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应是各级政协组织及相关部门今后工作中应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