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级政府采购的几点思考


       众所周知,建立施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是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但在县级政府的政府采购制度施行的具体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政府采购机构编制不稳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无法高效率的处理政府采购日常业务。

       县级政府采购部门之间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各自为政,无法形成采购信息、人员资源共享。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政府采购监管形同虚设。

       县级政府采购效率不高。由于县级政府采购规模不大无法形成规模批量采购,货物类政府采购比重较大,且集中在办公设备等通用商品上,办公用品大多具有零散和价值低的特点,从而影响采购效率。


       由于县级采购供应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政府采购的竞标成为一种形式。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把政府采购部门纳入县级政府常设机构编制,保证政府采购部门职能编制的稳定性,在选调工作人员时应把好素质关,确保工作人员胜任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专业技术技能。

      二、由县级政府上级采购部门协调组织建立区域性县级政府采购信息共享网络,整合已有政府采购人才资源;汇集采购标的需求,从而使零散性的采购形成经常性的批量采购,避免县级采购需求零散,采购时间跨度大,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缺陷。

       三、针对一些需求不大,价值不高的商品,应从政府采购商品目录中适时调整出去,可由政府采购部门经常性收集价格信息提供给采购单位作为参考,并用以作为衡量其采购价是否合理的依据。既方便了采购单位,又避免了政府采购的形式化。

      四、提高认识,加速县级政府采购规范化程序化进程;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政府采购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